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22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22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22年计划招收100名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原则上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本科专业不属于工学门类;或者属于工学门类、但不属于“计算机类”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参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专业及方向

招生专业:软件工程
招生方向:1、软件开发
2、系统软件
3、大数据分析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从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截至2022年6月17日12:00。
3、报名手续:
第一步:考生登录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4.207.24.134:8888/apply/index)(注:请如实填写本人的通信地址)。
第二步:考生网报成功24小时后,在学院报名材料上传审核平台中上传并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上传审核平台网址:icampus.ss.pku.edu.cn/uicampus.ss.pku.edu.cn/u
报名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表(报名系统网上填写生成,须本人亲笔签字)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一份(正反两面);
3)往届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海外毕业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2022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递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大学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
6)个人陈述书(须本人亲笔签字)扫描件,模板见材料上传审核平台;
7)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以下证明选择一项: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00分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50分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7年9月 1日后参加考试);
④TOEFL(IBT)85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IELTS(A类)6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8)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
材料上传要求: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以“姓名”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注:除了以上材料,考生还需在报名材料上传审核平台单独上传一张数字照片,数字照片格式要求请见报名材料上传审核平台)。
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6月19日12:00。
4、申请者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申请资格。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生方式

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
申请人须按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学院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英语和逻辑,每科总分各100分。
3、笔试将划定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才可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对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4、综合面试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加权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
5、拟录取名单报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6、因疫情防控原因,考核安排服从北京市和北京大学的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和录取办法将视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学院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

六、入学

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须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1、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并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学生的培养管理。
2、学制为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将发结业证书。

八、学位授予

完成软件工程专业两年制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九、 学杂费

学费总计32000元。新生入学时交纳16000元,第二学年交纳16000元。

十、 上课地点及食宿

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食宿由学院协助解决,费用由学生自理。

十一、 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话:010-61273723
地址: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4号研发楼1109
邮编:102600
电子邮件: zhaosheng@ss.pku.edu.cn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主页地址:http://www.ss.pku.edu.cn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2022年6月8日

编辑于 2022-06-08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