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力批判(前言)

判断力批判(前言)

人们可以把出自先天原则的认识能力称为纯粹理性,而把一般而言对纯粹理性的可能性和界限的研究称为纯粹理性批判;尽管人们只是把这种能力理解为在其理论应用中的理性,如同在第一部著作中也曾以那种称谓出现一样,当时还没有想把理性的能力作为实践理性来按照其特殊的原则而予以研究。在这种情况下,那种批判就仅仅关涉我们先天地认识事物的能力,因而仅仅讨论认识能力,而把愉快和不快的情感与欲求能力排除在外;在诸认识能力中则根据其先天原则来讨论知性,而把判断力和理性(作为同样属于理论认识的能力)排除在外,因为在这一进程中情况是,除了知性,没有别的认识能力能够提供先天的建构性认识原则。因此,其他认识能力中的每一种都会伪称出自自己的根源而对知识的现金资产拥有份额,按照这种份额对它们全都进行审理的批判,所留下的东西无非就是知性先天地当做法则,为作为显象之总和的自然所指定的东西(显象的形式同样是被先天地给予的);

我们可以把出自于先天原则的认识能力,称之为纯粹理性,而把它的可能性以及界限做出的研究,称之为纯粹理性批判。因此《纯粹理性批判》这本书就是用来划定,我们能够认识什么?

在《纯粹理性批判》这本书中,我原本仅仅把纯粹理性等价于理论理性,还没有试图去研究实践理性。所以那本书中仅仅去研究我们的认识能力,而排斥了情感或者欲求能力(欲求能力就是实践的能力,而情感则是这本书的内容)。

所以我们仅仅关注认识的知性能力,而排除了判断力和理性的探讨(在第一批判之中,康德探讨了规定性的判断力,而没有研究反思的判断力,也没有探讨纯粹的实践理性)。为什么排除了呢?因为除了知性以外,其他的认识能力都无法提供构成性(即无法提供科学知识,理性在理论理性那里,有着一个范导性的作用,而不是构成性,唯有知性才能承担)的先天原则。

为此,由于理性、感性或者判断力,似乎都以为自己可以提供出知识,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考察,看看他们能不能提供知识(很显然,感性只能提供直观,是盲的。理性只能先验运用范畴,是空的。而判断力必须建立在知性和感性基础上)

因此,最终留下来的,只剩下知性,也就是知性为自然立法,所给出的一切

但是,批判指点其他所有纯粹概念都居于理念之下,理念对于我们的理论认识能力来说是越界的,但在这方面却绝不是无用的或者可以缺少的,而是用做范导性的原则:一方面抑制知性的令人忧虑的僭妄,就好像它(由于它能够先天地指出它所能认识的所有事物的可能性的条件)由此也就一般而言把一切事物的可能性包括在这些界限之内似的;另一方面为的是在考察自然时按照一条知性尽管永远达不到的完备性原则来引导知性,并由此来促进一切知识的最终意图。

但是这个批判,又使得其他的范畴都要听从理念的指点,也就是理念构成一个范导性的作用。这些理念,虽然不能构成知识,但是可以作为调节性原则。一方面抑制知性令人担忧的僭越,也就是似乎无需经验就可以认识客体,另一方面来促进知识的体系化和扩展。

因此,真正说来是知性,就它包含着先天的建构性原则而言,拥有其自己的领域,确切地说是在认识能力中拥有,它应当通过一般地如此称谓的纯粹理性批判而针对其余一切追求者来确保他自己独占的财产。同样,惟有就欲求能力而言才包含着先天的建构性原则的理性,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分得了自己的财产。

因此,真正说来,唯有知性,能够构成知识,或者说合法地拥有自己的领地和财产,这个财产就是知识。同样,唯有纯粹实践理性,才能具有自己的财产,即道德律

如今,在我们的认识能力的秩序中、在知性和理性之间构成一个中介环节的判断力,是否也独自拥有先天的原则;这些先天原则是建构性的还是纯然范导性的(因而不表明任何特有的领域),而且它是否会先天地把规则赋予作为认识能力和欲求能力之间的中介环节的愉快和不快的情感(正如知性为认识能力,而理性为欲求能力先天地指定法则那样),这就是目前的判断力批判所要讨论的。

如今,还有一个中介性的环节,即判断力,还尚未经过考察,他是否具有自己的先天原则呢?这些原则是构成性还是调节性呢?那么,判断力是不是能够为人的情感立先天的法呢?

对纯粹理性亦即我们根据先天原则作出判断的能力进行的批判,如果不把判断力独自作为认识能力也要求的判断力批判作为它的一个特殊部分来探讨的话,就会是不完备的;尽管判断力的诸原则在一个纯粹哲学体系中并不可以构成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的一个特殊部分,而是只能在必要时附带地加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如果这样一个体系应当有朝一日以普遍的形而上学名义来实现的话(十分完备地做到这一点是可能的,而且对于理性在一切关系中的应用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批判就必须事先对这座大厦的地基作出如此深的探查,直到不依赖于经验的诸原则之能力的最初基础所在的位置,以便大厦不在任何一个部分上沉陷,这沉陷是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整体的坍塌的。

对于纯粹理性,如果不把判断力纳入我们的考察之中,那么他的考察就是不完整的。尽管判断力,本身只不过是一个中介,他并不能独立存在,只能随机地附在理论理性或实践理性之上。换言之并不存在一个判断力的形而上学,因为判断力本身没有独立性,他只能作为调节两大世界的中介。

所以如果说存在形而上学体系的话,那么就有必要对他的地基进行探查,使得那些非经验充当地基,而不至于他都是稳固的,而不至于塌陷。

但是,人们从判断力的本性(判断力的正确应用是如此必然和普遍地不可缺少,因而健全知性这一名称所指的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恰恰就是这种能力)中轻而易举地就能够得出,要找出判断力的一条特有的原则,这必定伴随着巨大的困难(因为任何一条特有的原则,它都必须先天地包含在自身之中,若不然,它就不会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能力而本身经受最普通的批判了),尽管如此,这原则也必须不是从先天概念推导出来的;因为这些概念属于知性,而判断力仅仅关涉知性的运用。因此,判断力应当自己指出一个概念,通过这概念真正说来没有任何事物被认识,而是这概念仅仅充当判断力的规则,但不是充当判断力能够使自己的判断与之适合的一个客观规则,因为这就会又需要另一种判断力,以便能够裁决该判断是否合规则的胃口。

但是,从判断力的本性(即知性和感性的沟通,或者说就是判断的能力。也就是掌握了一堆知识,能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他具有某种原则,那么他就会面临巨大的困难。为什么呢?因为作为一条原则,他必须是先天存在地包含于自身之中的。但是判断力仅仅是判断的能力,他仅仅是针对被给予的知性或感性进行一个判断。即使判断力有先天原则,你又如何知道呢?因为你所谓的知道,就已经内涵着判断,否则你无从知道。这就出现了悖论。

所以,判断力的原则不能是从概念中推出来的,凡是推出来的都是属于知性范畴的,而判断力仅仅是一个知性的应用。那么,我们如何找到他的原则呢?

由此可知,如果说判断力存在先天原则,那么这个原则就不能是客观的。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存在判断力的原则,也就是判断力必须服从这条原则。

先让我们想一下,知性法则如何作用于感性直观?借助于判断力。

那么,如果法则要作用于判断力,怎么作用呢?是不是还需要一个判断力,把他们整合起来。这就出现了第二个判断力,于是出现了无限倒退的情况,这是不被允许的。

为此这个法则只能是主观的,而不能是客观的

由于一条原则(不管它是一条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原则)而导致的这种困境,主要出现在人们称为审美的、与自然或者艺术的美者和崇高者相关的评判中。而尽管如此,对判断力在这些评判中的一条原则的批判性研究,却是对这种能力的一个批判的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尽管这些评判单凭自身对于认识事物没有丝毫贡献,但它们毕竟是只属于认识能力的,并且表明这种能力根据某一条先天原则而与愉快或者不快的情感有一种直接的关系,并不与能够是欲求能力的规定根据的东西相混淆,因为欲求能力是在理性的概念中有其先天原则的。———但是,就对自然的逻辑评判而言,在经验提出事物的一种合法则性、而关于感性东西的普遍知性概念不再足以理解或者解释这种合法则性,而且判断力从自身中能够得出自然事物与不可认识的超感性东西之关系的一种原则,也必须仅仅着眼于自身而使用这原则来认识自然的地方,这样一条先天原则虽然能够并且必须被运用于认识世间存在者,同时开启对实践理性有利的前景;但是,它与愉快和不快的情感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这种关系恰恰是判断力的原则中的难解之点,它使得有必要在批判中为这种能力划出一个特殊的部分,因为按照概念(从概念中永远不能直接推论到愉快和不快情感)作出的逻辑评判至多能够附属在哲学的理论部分连同对它的一种批判性限制上。

但是这里就出现了问题,如果说这个规则是主观的,但是他又不能是毫无章法的(如果是这样,也就不必写这本书了)。如果他是客观的,那么就陷入上面的问题。换言之,都出现麻烦。这种麻烦就出现了审美判断之中,也就是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但是即使有这样的困难,也需要知道,这是这里面最重要的一部分。审美判断是属于认识能力,尽管他不能给予认识以丝毫的帮助,他仅仅用于审美鉴赏。

而我们需要证明,这样的认识能力确实具有某种先天原则,而与愉快与否的情感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不是与欲求能力相关。换言之这里要说明,纯粹实践理性的法则是基于意志本身,仍然不是某种情感。

这种审美判断不同于认识能力,换言之他不是科学知识,我们看到一朵花。可以用科学的方式去理解他,也可以以审美鉴赏来感受他,这是两个不同的能力。在这里出现了某种合规律性

并且,我们通过目的论判断力看到某种目的论(即趋向于道德),这也不是客观的(其客观是由知性提供的,也就是一个纯粹机械因果律的世界),他也仅仅表达了判断力自身的原则。换言之也就是我们这么认为的,而不是世界本来如此。因此他与实践理性有着某种亲缘关系,也就是他与道德有着某种关系,他暗示着道德的终极性(即在一个目的论体系之中,道德是最上层的),他是趋向于道德的。

但是目的论判断力与情感没有直接关系,我们是间接产生情感的关系。我们看到大自然的秩序感,间接地感受到某种情感。因此目的论判断力要借由审美判断力才具有情感联系。

既然对作为审美判断力的鉴赏能力的研究在这里不是为了陶冶和培养鉴赏(因为这种陶冶和培养即使没有迄今和以后的所有这样的研究也将进行下去),而纯然是在先验的意图中进行的,所以,我自以为这一研究就缺乏那种目的而言也将受到宽容的评判。但就先验的意图来说,它必须做好准备经受最严厉的检验。然而我希望,即便在这里,解决一个如此纠缠着自然的问题的巨大困难也可以用来为在解决这个问题时的某些不能完全避免的模糊性作出辩解,只要足够清楚地说明,原则已被正确地指出;假如由此推导出判断力这种现象的方式不具有人们在别的地方,亦即对于根据概念的认识所能够正当地要求的所有那些明晰性,则我相信在这部著作的第二部分中也达到了这种明晰性。

对于审美判断力的鉴赏能力的考察,在这里不是探讨如何陶冶兴趣(换言之,这本书并非是一部美学著作,他不是探讨美是什么,而是在整个体系之中,沟通两个世界的一个尝试。实际上康德的审美能力很差)。所以他说具有先验意图的。但是请原谅我,在探讨这个艰深问题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某种模糊性。但是我们会在这本书的第二部分(即目的论判断力),探讨比审美判断力要清晰得多。

因此,我以此结束我的全部批判工作。我将毫不迟疑地着手学说的工作,以便尽可能地为我日增的年龄再争取到对此还算有利的时间。不言而喻的是,对于判断力来说,这里没有一个特殊的部分,因为就判断力而言,效力的是批判而不是理论;相反,根据哲学被划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以及纯粹哲学被划分为同样两个部分,将是自然的形而上学和道德的形而上学来构成学说的工作。

因此,这本书的完成,宣告我的批判工作的完成。我将在我临时之前去建构起未来的形而上学。不言而喻,在这里我不会给予一个美学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因为对于判断力,只有批判,而没有正面建构。所以形而上学只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形而上学,一种是道德形而上学。

编辑于 2020-11-02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