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塞浦路斯介绍

最全的塞浦路斯介绍

地理位置

塞浦路斯位于亚、非、欧三大洲之间,地理位置具有极其 重要的战略意义。塞浦路斯是地中海面积第三大的岛屿, 是欧洲通往中东的天然门户。塞浦路斯岛屿面积的广博并不意味着寂寞空旷,相反它是 安家立业的理想之选。这座岛屿全年有超过三百天阳光普 照,冬季温和怡人。而且每条海岸线沿岸的蓝旗海滩数量 居世界首位。作为一个欧洲的主权国家,塞浦路斯也是欧盟成员国,其 文化遗产丰厚,但几个世纪以来一直默默无闻,静静地等 待着被探索和挖掘。在岛上,你能够享受无与伦比的生活 环境。

家庭塞浦路斯是一个多元文化的聚集地。生活质量高,犯罪率 极低,非常适宜居住,定居在塞浦路斯,让全家都拥有安 全感和安定感。塞浦路斯的教育资源也很丰富,且教育质量高。岛上有众 多英语授课的私立学校,国际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私 立大学。这些大学授予的学位证书得到英美等发达国家的 认可,同时支持远程学位课程和专业考试。

商业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塞浦路斯一直是一个国际化的商业 中心。成熟的专业人才储备、欧盟框架下对投资者利好的 税收政策、基于普通法系主要原则,坚实、公正、可信的 法律制度、以及对移民的友好态度,都使得塞浦路斯成为 商贸活动的理想枢纽。塞浦路斯拥有拉纳卡和帕福斯两个国际机场,每天往来欧 盟和世界各国主要目的地的航班络绎不绝。同时,利马索 尔和拉纳卡两个多功能深水港也成为塞浦路斯与世界各地 的连接点。尽管塞浦路斯几年前遭受全球经济危机和银行业危机的冲 击,但其经济体量小却较为灵活,目前正处于稳定可持续 的复苏之中。经济发展季度数据持续增长,且呈现多元化 发展的趋势,能源、服务、旅游、航运、建筑和房地产等 产业蓬勃发展,势头强劲。

选择在塞浦路斯 投资的理由经济前景

•GDP增长势头强劲

•发展最快的欧盟经济体之一

•不断提升的信用评级

•积极的宏观经济趋势

人力资源

欧盟最年轻的人口和劳动力

•55%的劳动力拥有大专以上学位

•工作语言为英语,总人口的73%使用英语 交流

• 蓬勃发展的私立教育机构,提供全英语 授课

•欧洲人才免签入境

•全球人才均可轻松入境

市场准入

•与欧洲市场互通

•享有40多个欧盟贸易协定

•2008年成为欧元区成员国

•战略性地理位置

•毗邻各主要经济体市场

出色的监管机制

•法律体系基于英国普通法系

•不断修正以适应投资者不断变化的需求

•投资和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强有力的 保护

•创业及注册流程简洁快速

极具吸引力的税收政策

•12.5%的公司税率是欧盟最低的国家之一

•与60多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享受所有欧盟税收政策

•股息及分红等收入免税条件宽松

•免征资本利得税

• 免征企业分红、利息及特许使用金的预 提(所得)税

•免征证券交易收益所得税

• 对塞浦路斯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可获得名 义利率扣减

•因汇率差异的损益不额外征税

•针对国际人才的极具吸引力的个人税收 制度

•免征继承税或遗产税

•免征不动产税

•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

•投资基金行业特定条款

• 有竞争力的船舶载重税,欧盟排放配额 注册登记处覆盖国

•投资初创公司享有税收减免

出类拔萃的商务服务

•完善的专业服务满足各类企业注册和运 营需求

•700多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涵盖所有 国际知名事务所

•2,700多名注册律师和160家律师事务所

•全包服务式办公室和共享办公场所

•所有城市都拥有现代化且价格合理的办 公空间

商业运营成本低

•技术和专业人才劳动力成本低于其他主 要欧盟国家首都

•写字楼租金欧洲最低之一

•合理的关键商务服务费用

生活品质

•拥有全球最好的气候条件

•世界上最安全国家排名第五 (Value Penguin 2015排名)

•全球最佳养老胜地排名第四 (Knight Frank 2016年排名)

•欧盟人均蓝旗海滩最多 (欧盟统计局数据)

•2017-2018年度经济,生活和人力资本 最 佳岛屿(fDi杂志排名)

主要产业旅游业

•近年游客人数屡创纪录

•基础设施快速升级

•获得众多知名奖项

•全球最适宜的气候条件之一

•欧盟人均蓝旗海滩最多

•游泳设施水质评级“极好”

•正在开发的大型赌场度假村项目

房地产

• 销售额连年攀升,政府批准更多开发许可

•国际投资者成交量增加

•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 – “塞浦路斯投资 计划”

•酒店修建/并购

•大量工程在建

•地标性的住宅和商业项目

航运

•全球最大的航运产业集群之一

•经欧盟批准的船舶载重税制极具竞争力

•通过欧洲“开放注册”政策,船只可在欧 洲注册

• 欧盟第三大商船队,全球最大的商船队 之一

•领先的航运基础设施

• 内阁设立航运副部长并将大力投资发展这 一领域

金融服务业和投资基金

• 结构灵活:欧盟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 (UCIT)和另类投资基金(AIF)

•护照可以进入任何欧盟成员国

•开办和运营企业成本低

•高质量的专业商务服务

•投资人和投资基金经理享有税收优惠

•政策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

能源

•世界级的天然气资源

• 埃克森美孚、壳牌、道达尔、意大利埃 尼 集团,诺贝尔能源,以色列Delek, 韩 国 天然气公司和卡塔尔石油公司签署的 勘探 与生产合同

•区域合作协同开采并出口天然气

• 数十亿美元的基础设施目:EASTMED 公 司的管道项目和欧亚集团联网线路项 目

• 服务于地中海东部地区的理想基地 – 不 断发展的能源枢纽

•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机遇

信息通信,创业和创新

•强大的信息通信技术和创新生态系统

•大量优质知识产权及资本

•对创新公司和创业公司的投资享有税收激 励政策

•开设和运营企业成本低•外国人可办理创业签证

•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业

•高水准的教育机构和杰出的学者

•多学科英语授课•与英国、德国和美国的大学密切合作

•享有国家支持和欧盟资助的机会

•强大的科研实力和相关基础设施

•多元文化环境和大型国际社区

电影业

•税收优惠

•日照时间超过300天风景迷人

•几个世纪艺术和文化的完美融合

•国内交通路程短•距离主要邻国很近

公司税制度概览主要特点:

•基于居民身份缴纳税收

•按照企业营业利润的12.5%缴纳企业税

•引入新资本可享受名义利息扣除(NID)

•无形资产(IP)制度符合世界经合组织的“关联”原则

•企业出售证券100%免除公司税

•免征企业分红、利息及特许使用金的预提(所得)税

•股息及分红等收入免税(限制条件宽松)

•适用所有欧盟税收指令

•因汇率差异的损益不额外征税

•集团(其他公司)亏损可给予减免或抵扣本公司税收 (集团需持有公司至少75%的股份)

•企业重组免除税收

•成熟的税收制度为投资提供了安全保障及可预测性

•与塞浦路斯签订避免双重税收协定伙伴国数量可观且仍在不 断增加

纳税人身份规定183天规定

塞浦路斯实行了基于居民身份的纳税体系,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 (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塞浦路斯实际居留超过183天的个人 被定义为有纳税人身份的个人。因此,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 中在塞浦路斯实际居留超过183天,则在该纳税年度中,他/她将 被视为塞浦路斯的纳税人。反之,若实际居留时间少于183天, 则在该纳税年度中,他/她将不会被定义为塞浦路斯纳税人。

60天规定

2017年1月1日,塞浦路斯对上述纳税人身份规则进行修订,规定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任何国家单次或多次逗留时间累计超过183 天,且在该纳税年度不属于其他任何国家纳税人,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时,则在该纳税年度被视为塞浦路斯的纳税人:

(i)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塞浦路斯居留不少于60天

(ii) 一个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在塞浦路斯开展业务,和/或 在塞浦路斯工作,和/或在塞浦路斯纳税公司任职

(iii) 在塞浦路斯有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租赁)

法律进一步修订明确,如果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个人在一个税务 年度中在塞浦路斯开展的业务,和/或在塞浦路斯的工作,和/或 在塞浦路斯纳税公司中的任职终止,则不被视为是塞浦路斯的纳税人。

在塞浦路斯居留天数应按如下方式计算:

a) 在共和国外的第一天被认为是离开共和国的日期

b) 在共和国内的第一天被认为是抵达共和国的日期

c) 同一天先抵达后离开共和国,则被视为在共和国居留一天

d) 同一天先离开后抵达共和国被视为在共和国境外居留一天

非定居人士规定

符合塞浦路斯税法所得税法(183天规则或60天规则)规 定的纳税人身份、同时在塞浦路斯属于“非定居人士”的 个人将免于缴纳特别国防贡献税(SDC)。

根据特别国防贡献税法规定(SDC),身为塞浦路斯纳税 人并在塞浦路斯定居的个人,其获得的股息、分红和利息 收入,不论来源(例如塞浦路斯境内或境外获得)均分别 按17%和30%的税率征税。租赁收入的75%将作为纳税额, 按3%的税率征税。因此,非定居的纳税人将享有股息、利 息及租金收入免征特别国防贡献税(SDC)的政策。

根据遗嘱及继承法新的条款对于“定居”的定义:•原始定居身份(即出生时的定居身份);和,• 获得定居身份(即个人通过在塞浦路斯定居并计划永久 或无限期居住获得的定居身份)

在塞浦路斯拥有原始定居身份的个人将被视为“在塞浦路斯 定居”,并需缴纳特别国防贡献税(SDC),但下列情况 除外:

• 遵循遗嘱和继承法条款规定,在塞浦路斯境外取得并维持 定居身份的个人,在该纳税年度之前至少连续20年非塞 浦 路斯纳税人身份;或者

• 在引入的新条款生效前(即2015年7月16日之前),至少 20年非塞浦路斯纳税人身份的个人 无论是否具有原始定居身份,对于在该纳税年度之前的20年 中至少17年具有塞浦路斯纳税人身份的个人,应被视为在塞 浦路斯定居,需缴纳特别国防贡献税(SDC)。



所得税税率塞浦路斯纳税人均对照下表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

应税收入(欧元€) 税率(%)

0-19,500 0%

19,501-28,000 20%

28,001-36,300 25%

36,301-60,000 30%

60,000 以上 35%

外籍人士 优惠政策

就业收入免税 凡在塞浦路斯就业之前居住于海外,且非塞浦路斯纳税 人的个人,可享有以下豁免规定之一(非同时享有)

50%的豁免规定

  • 就业于塞浦路斯且年收入超过十万欧元的个人,从 就业年起的十年内其收入的50%可以免税

注:在就业前五年中的任何三年拥有塞浦路斯纳税人 身份的个人,以及在就业年度前一年内在塞浦路斯 定居的个人,不可享受就业收入税收豁免

20%的豁免规定

• 在塞浦路斯就业且此前非塞浦路斯纳税人的个人, 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适用于其收入的20%或8,550欧 元的部分(取两者的较低值为准)免税优惠

注意:免税期限为五年,从雇佣开始后第二年的1月 1日开始算起,截止2020年(包括2020年)

海外养老金

  • 享受3,420欧元的海外养老金免税额度,超出部分征 收5%的税款。如果这种特殊的纳税方式导致纳税人 承担更高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正常方式 纳税。(每年均可进行选择)

其他税收优惠

  • 若雇主为非塞浦路斯居民,且所提供的有偿服务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有超过九十天在境外完成,则该服务的报酬享受100%免税
  • 从人寿保险计划或经批准的公积金计划获得的一次性赔付享受100%免税优惠
  • 免征遗产税和赠予税
  • 免征财产税
  • 免征不动产税
  • 出售塞浦路斯境外不动产免征资本利得税
  • 资本利得税的征收仅适用于出售塞浦路斯境内的不动产,以及出售直接或间接持有底层资产是位于塞浦路斯境内不动产的公司(上市股份除外)的股份
  • 如购买者将所购房产作为主要居住住宅,则前200平方米的住宅面积增值税可降至5%

转让费豁免:

• 根据《土地和测量(费用)法》,所有过户申请均可减免50%的转让费

• 根据现行法律,如果房产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则可免除100%的转让费

公共医疗体系

这里的公共医疗体系(GHS)具现代性且以病人为中心,旨在为其受益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主要特征:

• 全民覆盖

• 为所有受益者提供平等公正的治疗

• 提供全面周到的医疗服务

• 受益者可自由选择服务的提供方

• 社会互惠

为实现公共医疗体系(GHS),建立了一项专门用于收集相关款项的基金,以支付医疗服务供提供商的费用。GHS基金由医疗保险部门(HIO)管理。

受益者类别

塞浦路斯公民(RoC)该类别包括:

• 塞浦路斯公民,及

• 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的普通居民或大英帝国及北爱尔兰自治区位于塞浦路斯的领地上的普通居民。

• 受益者家属欧盟公民该类别包括:

• 欧盟公民,及

• 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的普通居民,及

1.在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工作的人员,或

2.拥有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的永久居住许可——这与塞浦路斯法律中,欧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能在塞浦路斯领土内自由出入及居住的规定相一致。

• 欧盟公民受益者的家属非欧盟公民该类别包括:

• 非欧盟国家公民,及

• 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的普通居民,及

1.拥有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的永久居留许可,或

2.符合外国人及移民法规定中,拥有在社会福利机构享有同等对待权的公民

• 非欧盟公民受益者的家属该类别包括:

• 塞浦路斯公民或欧盟公民或非欧盟公民,及

• 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的普通居民,及

• 受益者家庭成员,及

• 若该家庭成员中的受益者来自非欧盟国家且持有永久居留许可,则根据外国人及移民法规定,该家庭成员也必须持有塞浦路斯共和国管辖范围内的永久居留许可

GHS基金收入来自纳税款项,共同支付,个人纳税,捐赠及遗产,HIO资产产生的收入以及HIO的活动中募集到的其他收入。

公共医疗体系实施路线图

• 第一阶段:2019年6月1日,门诊医疗被纳入GHS,其中包括医生服务(私人医生及专家),化验,检查及配药。

• 第二阶段:GHS的第二阶段和最终阶段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包括住院病人护理,急诊科,救护车,其他健康专家,护士及助产士,姑息治疗,医疗康复及预防性牙科保健。

塞浦路斯公民身份优势速览:

• 透明高效的程序

• 全球超过150个国家免签

• 塞浦路斯护照全球排名靠前

• 所有国籍拥有者均可申请此项目

• 投资者父母亦可申请

• 投资可在5年后变卖

• 可在塞浦路斯的多个行业领域进行投资

• 可以进行组合投资

• 申请者可在上文所述的5年投资期 内更换投资标的

• 申请者必须持至少6个月的塞浦路 斯居留许可,申请期间亦须拥有申 根签证。

主要优势:塞浦路斯政府向海外投资者提供塞浦路斯公民身份以吸引外资。取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的优势包括:

• 透明高效的程序

• 多种投资可供选择

• 可以进行组合投资

• 投资额最低可至200万欧元(适用于未事先用作公民身份申请的住宅物业)

• 申请仅收取少量行政费用

• 投资年限需持续5年

• 公民身份可授予投资者的父母,配偶及独立的子女

• 所有国籍拥有者均可申请此项目

• 全球超过150个国家免签

• 允许双重公民身份

• 无需语言能力测试

• 塞浦路斯护照全球排名靠前

塞浦路斯投资计划资金标准:捐赠(自2019年5月15日起适用)

• 研究及创新基金75,000欧元。申请者需向研究及创新基金捐赠至少75,00欧元。

以及

•塞浦路斯土地开发部门75,000欧元。申请者需向塞浦路斯土地开发部门捐赠至少75,000欧元。

房地产及土地开发投资

申请人需至少在塞浦路斯投资200万欧元(不含增值税)用于直接购置或开发房地产项目(居住类*,商业类,旅游类及其他基础设施)。请注意,于尚未开发区域的建筑区内购买土地将不被视作符合此项标准的投资。或者

收购或投资塞浦路斯的企业或公司

申请人必须出资至少200万欧元用于收购或投资位于塞浦路斯且在塞浦路斯开展业务的企业或公司。这些企业或公司需在塞浦路斯经营实质性业务,并雇佣至少5名塞浦路斯或 欧盟公民。

或者

投资另类投资基金(AIFs),保留另类投资基金(RAIFs)或塞浦路斯企业或机构的金融资产申请人必须购买至少200万欧元(不含增值税)的位于塞浦路斯共和国,并由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批准/注册及监管的另类投资基金(AIFs)或保留另类投资基金(RAIFs)。在此标准下,申请人亦可购置至少200万欧元的由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批准的,并在塞浦路斯有实质性经济活动的公司或机构的金融资产 (债券,票据及有价证券等)。

请注意,此类另类投资基金(AIFs)或保留另类投资基金(RAIFs)可投资于 二级股票市场,且其价值不得超过相当于塞浦路斯股票市场中的200,000欧元。

或者

组合投资申请人可任意选择上述投资组合,总投资额不得少于200万欧元(不含增值税)

条件与条款:除满足上述投资标准外,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无犯罪记录

• 在塞浦路斯拥有市值不低于5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的永久住宅税)的永久住宅

*若投资领域仅限于住宅产业,则无需满足在塞浦路斯购置至少价值5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的永久住宅这一条件。若申请人所投资的住宅已被用于塞浦路斯投资计划,则其投资额度,包括价值至少500,000欧元的住宅在内,应当为至少250万欧元。

• 可在提交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申请,同时提交永久居留许可证(PRP)申请;

• 拥有合法有效的申根签;

• 提交一份声明,表明申请人未在其他成员国提交公民身份申请后被拒绝。

其他有用信息:

• 在拥有塞浦路斯公民身份后,投资者有义务保留投资至少5年,并长期持有价值至少5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的永久住宅

• 投资者父母有权申请塞浦路斯公民身份,前提是其拥有至少5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的永久住宅。因此,投资者与其父母可以考虑购置总价不低于100万欧元(不含增值税)的共有住宅房产一套。

• 投资者的未成年子女,及其已成年但未满28岁,且经济未独立的全日制学校学生的子女,均有权申请塞浦路斯公民身份。


发布于 2020-02-26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