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发生患者家属声称急救人员未归还患者衣物要求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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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武汉的事开了闸门”。然后开始编段子。

我觉得这种人不坏,就是蠢。

这种人走进了一个过去二三十年生活现实造成的,特别容易掉进去的思维误区:制度决定论。

一刀切是不行的。一刀切本质上是为了一劳永逸的避免麻烦。但是讨论者不可避免的就陷入了情绪的怪圈,开始为自己的看法找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这边说一码归一码,那边说命是自己的,要命要钱看着办。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麻烦是避免不了的。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先天正义的一方。

今天出现一个碰瓷的。那明天,比如恰好一个患者恰好带了几万现金,被护工拿了,护工转移赃物时又被抓了现行呢?

在知乎上,我可不敢说医生,毕竟医生都上了九年学,还得家里补贴生活顶过规培,都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怎么会看得上这点小钱呢。而且医生一会也是人,不能盲目讲医德,一会又是“最希望你活的那个”。是吧。

在或者,后天这病人带了一瓶剧毒的化工产品样品,急救室剪破了,连医生带病人全死了,怎么办?

法律上不做有罪推定,但道德上的性恶的讨论是允许的。既然可以假设碰瓷的家属会出现,那么假设有手脚不干净的医护人员存在,也是可以的。

假如是我,遇到武汉的情况,命救过来,十几万的医疗费都花了,五百块还有补个身份证,别给自己找不痛快,说最小人点,你把人医院的人得罪光了,人家啥也不做,就不给你好脸色看你,伤口好的还慢呢不是。这是很多人的想法——我甚至不敢说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人性就是这个样子。命救过来了,就得考虑明天的生活,我身上也不用多了,要是真有五千块抢救时没了,不管是剪坏了还是被人拿了,我就坐不住。我只能说让我的家属求求派出所,想法调监控。不能说赖在医院头上。真是剪坏了,在我不赖账,我也可能找医院索赔。抵扣三千医药费也是钱啊。不理解的高贵的医生老爷们,请阅读屠格涅夫《白菜汤》后再来。

但你能说为了五百块坚持一码归一码的人就错了吗?很难。这难道不是契约精神?

所以这种事啊,一分钱也要一码归一码,或者无论多少钱也不得追究,都是不行的。早晚要么滋生碰瓷的患者,要么滋生不干净的医护人员。这就叫墨菲定律。

事情的本质是,维护法律的尊严,需要成本。

所以最后最帕累托的方法就是请律师,举证,打官司。衡量成本,你损失的钱要是不够律师费,你就闭嘴。

患者遇到手脚不干净的就告他侵吞财产,医院遇到碰瓷的告他敲诈勒索。举证责任不对等就想办法完善监控。

而不是上网编几个酸段子。

要知道,你们看来无奈自嘲的酸段子,领导层很有可能视之为法宝——很符合一推二六五的趋势嘛。你们这是在推波助澜。

现在,无论是公安、法院,还是医院和患者——整个社会吧,显然还没富裕到能打官司解决问题。

这才是问题的本质。

第一步是先不计成本,推动公安局别和稀泥,让碰瓷的得到惩罚。

这才是方向。而不是什么“剪衣服通知书”。


比如说我个人,五百块加补身份证的时间成本,我衡量了一下,命都救过来了,别找不痛快。对吧。

可对于有的人来说,他愿意一码归一码,你能说这不是契约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