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司法拍卖拍了一套房产,过户时的税费谁来承担?

我平时没事喜欢在淘宝拍卖逛逛,某日突然看到一套房产,感觉性价比很高,实地看过后决定竞拍,后来竞拍成功,把所以积蓄拿出来,加上借亲朋好友的钱才能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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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法院2017年7月1日后有新规定:淘宝“”拍卖公告“”中特别用红字标注: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后,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三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追偿。

也就是说: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法院会退回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这个公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院耍赖不退,你可以去市政府投诉,可以全家在法院门口拉横幅举牌子骂他们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