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被保险人基本养老金、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生活费用和各种生活补贴、物价补贴等。
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是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的费用。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