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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官方网址:http://www.gtzy.hunan.gov.cn/gtmh/

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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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空间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组织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指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市州、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参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征地补偿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监督生产建设活动土地复垦义务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省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全省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和耕地质量等级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拟订并实施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标准;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评价;加强批后监管,开展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利用动态巡查。

(七)建立和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护和利用。负责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

(八)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城乡统一的国土资源市场。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建立统一时点下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省直机关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处置;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建立矿业权交易规则,制定矿产资源标准矿价制度,组织管理省本级审批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负责国家及省级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指导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指导、协调、监管全省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管理地方地质勘查项目。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制定促进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地质勘查资质;规范和监管地质勘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制定并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拟订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并负责备案、登记、统计,发布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管理矿业权评估评审并负责备案;组织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承担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规范压覆矿业权补偿;管理地质资料,提供社会利用服务;负责矿产地储备。

(十二)承担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立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共同责任体系,指导应急处置,指导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

(十三)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调查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地温能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综合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按分工监测部分地区地下水开采。

(十四)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为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综合服务;管理测绘地理信息资质资格;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湘测绘的事项;监督管理全省地图编制、测绘质量、测绘计量和航空航天摄影测量与遥感工作。

(十五)管理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湖南省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和卫星导航定位公共服务;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组织指导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急测绘保障;实施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管理全省的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十六)依法依规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征收、分配、使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七)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对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

(十八)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九)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省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二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结构

◎ 办公室
负责人:谢文 | 联系电话:0731-89991288
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准备和组织;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督办反馈、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公务接待、机关财务、综合治理、电子政务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等工作;综合协调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机关服务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政务大厅。

 

◎ 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王先佑 | 联系电话:0731-89991130
组织起草、修改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 综合研究处 
负责人:陈建军  | 联系电话:0731-89991209
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负责国土资源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组织对全省国土资源领域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等进行研究论证。

 

◎ 规划处 
负责人:申志军  | 联系电话:0731-89991108

编制实施全省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地质环境保护及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 财务处 
负责人:王群  | 联系电话:0731-89991257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收益征收、分配、使用制度;参与国土资源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管理;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审核;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承担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资金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编制执行部门预决算;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 耕地保护处(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辛建鑫 | 联系电话:0731-89991259 
拟订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占用耕地审查,监督检查占用基本农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监督指导项目实施;承担建设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监督检查土地复垦义务落实情况;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有关工作。

 

◎ 建设用地处 
负责人:谢光辉  | 联系电话:0731-89991286

拟订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承办需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等用地事项;参与建设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拟订全省征地补偿标准,研究指导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 地籍管理处 
负责人:刘冬春  | 联系电话:0731-89991275 
拟订不动产权籍调查办法,拟订不动产确权、权属争议调处规则、办法;拟定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省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负责全省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监督指导全省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拟定土地调查的相关规定;负责定期组织实施全省土地大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条件等专项调查工作,组织汇总统计土地利用状况及变化结果;组织全省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及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承担建设用地地籍审查工作。

 

◎ 土地利用处 
负责人:刘斌  | 联系电话:0731-89991128 
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土地市场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土地交易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负责宗地供应主要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指导监督节约集约用地;指导监督城镇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农用地分等定级、耕地质量管理等工作,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省直机关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处置。组织研究土地产权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建立完善不动产物权权利体系的意见;负责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 不动产登记处 
负责人:欧阳志军  | 联系电话:0731-89991299 
拟订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工作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指导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以及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管。

 

◎ 矿产开发管理处 
负责人:张永忠  | 联系电话:0731-89991217 
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指导监督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批;组织划定省级规划矿区,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指导和实施采矿权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采矿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

 ◎ 地质勘查处 
负责人:王礼尧  | 联系电话:0731-89991136 
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地质勘查规划;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地质勘查资质,规范和监管地质勘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编制实施探矿权设置方案;依法进行探矿权审批;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和探矿权市场;依法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组织管理地方地质勘查项目;指导、协调、监管全省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境外地质找矿。

 

◎ 矿产资源储量处 
负责人:陈强春  | 联系电话:0731-89991122

拟订矿产储量管理办法;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承担储量备案;负责省本级出让矿业权评估评审管理和备案;负责矿产地储备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协助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负责地质资料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资料集成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 地质环境处 
负责人:刘五一  | 联系电话:0731-89991377

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和实施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监督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地下水开采监测;组织开展城市综合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

 

◎ 基础测绘处 
负责人:邓玲  | 联系电话:0731-89991160
参与编制省级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维护全省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统筹和承办全省民用航空航天摄影测绘工作,负责民用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的监督管理。

 

◎ 地理信息处

负责人:覃佐彦  | 联系电话:0731-89991190

负责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组织指导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服务;承办地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公共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指导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信息化和管理;承办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

 

 ◎ 测绘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王宽苏  | 联系电话:0731-89991269
负责研究拟订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测绘资质资格,发放测绘作业证;按规定审核外国组织、个人来湘测绘;承担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理信息保密和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立案查处由省本级负责查处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

 

◎ 土地执法监察处

负责人:佘建华 | 联系电话:0731-89991278

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组织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察等专项执法行动及土地动态巡查;组织查处由省本级负责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督促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负责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上报备案工作。联系国家土地督察机关对我省的土地督查工作。

 

◎ 地质矿产执法监察处

负责人:余少华 | 联系电话:0731-89991163

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地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组织全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监督等专项执法行动及矿产资源动态巡查;组织查处由省本级负责查处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负责重大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上报备案工作。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负责人:宋琤  | 联系电话:0731-89991339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科技成果信息的管理和科技人才培养;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科技普及推广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参与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系统人员因公出国相关工作;承担省政府授权的有关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事项。

 

◎ 人事处 
负责人:刘星辉  | 联系电话:0731-89991152 
承办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人才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 信访处

负责人:朱尧求  | 联系电话:0731-89991262 
承办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做好本系统维护稳定工作;管理12336举报平台。

 

◎ 机关党委 
负责人:李元卓  | 联系电话:0731-89991233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纪检(监察)机构 
负责人:林目轩  | 联系电话:0731-89991268 
维护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建设,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职工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控告和申诉;指导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工作。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负责人:李军  | 联系电话:0731-85568795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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