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前进、赵永娟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3-10-11 15:46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31011004

因保管不善,将皖(2018)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530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房屋座落:濉永公路南合欢路西侧,宝厦.丽景新城丽景苑11#206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前进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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