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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3 08:58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我省2023年高考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11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申报面向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现将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电话:0451-82376049

  收信单位: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邮编:150090

  来访接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附件: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不含高职单招录取考生)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杨柳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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