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昭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陶毅:区外到昭人员,要主动登记

昭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陶毅:区外到昭人员,要主动登记

2020年01月27日 04:20--浏览 · --喜欢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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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陶 毅

(2020年1月26日)




各位父老乡亲,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昭阳区人民政府区长陶毅。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区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就昭阳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讲几点意见,也是给大家做点宣传,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凡2020年1月8日以后从区外到昭人员,要主动到村、社区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按照医生建议进行医学观察;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应佩戴口罩到昭阳区指定地点留验观察,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信息,自觉接受隔离监测和治疗,前往医院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留验观察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贤毅,13887086196。

  二、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尽量不要外出,不要走亲访友,不要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群密集的场所(如车站、商场、影院等),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尽量避免在未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自行佩戴口罩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广大群众要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和村、社区反映疑似病源,特别是湖北及发生疫情省份来人的情况,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反映线索问题联系电话:昭阳区卫生健康局,0870—3193720。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和《昭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规定和要求,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排查、居家观察、隔离观察、治疗等;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处理。

  四、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村为单位,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对1月8日后从区外到昭人员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详细登记造册。村、社区要设置检查登记点,配备检查登记人员以及相关防护设备,开展登记工作。

  五、全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所及各交通节点,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检测卡点12个,并安排落实了相关检测工作组,请广大群众严格按要求配合做好检测工作。对体温异常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各挂包单位要结合脱贫攻坚,组织干部职工立即行动,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同时,深入包保群众家中走访,严禁召开群众会,要积极配合镇村两级做好疫情温馨提示告知、防控知识宣传、人员信息核查等相关工作。

  七、全区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不组织、不举办、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聚餐活动(包括生日宴、祝寿宴、家族宴、同学聚会等)。宗教场所停止组织群众性宗教活动。全面取消城乡自办宴席。所有公共体育场馆、文化馆、影院、健身馆、游戏厅(室)、酒吧、KTV、网吧、校外培训机构、景区景点等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及发展情况再作相应安排。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八、各级各类农(集)贸市场和经营场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治、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要从严管制城乡农(集)贸市场,严禁活禽、海鲜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防可治,大家不必惊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已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家属、陪护、医务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等全部纳入医保和政府补助,有发热现象要及时就诊。任何疫情信息都要以官方确认发布为准,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无确切来源的相关图文视频信息,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深信,有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阻击战,一定能为您及家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来源:昭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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