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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实施主体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等情形的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5181025
监督电话
0566-5038189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5181025)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养老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基本编码
00201400601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2300329195864002014006012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230032919586400201400601201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所属部门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青阳县
实施主体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5181025)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短信提示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支持EMS快递邮寄
监督投诉方式
0566-5038189
咨询方式
0566-5181025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 算……。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 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第八条:参保人 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四条:参加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 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4.《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全文。 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 号) 全文。 6.《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全文。 7.《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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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等情形的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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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人员在窗口或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审查: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办结:审核通过后,进行基金划转事项,并告知申请人转移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秋妍 受理岗 受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审查 7个工作日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秋妍 审查岗 承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办结 0.5个工作日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秋妍 办结岗 办结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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