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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29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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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的人会进行外资企业的办理,那么对于企业的办理是需要一定的资料以及条件的,那么对于这方面的办理还需要什么样的资料,那么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知识进行分享,大家有这方面需要的办理就来一起进行了解。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办理外资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1、投资人护照复印件(需在当地做公证并由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

华律网

2、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

3、投资方承诺书公司介绍;

4、设立申请书;

5、公司章程;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8、进出口商品目录;

9、拟设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

10、拟设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

11、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

12、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3、委托本公司代办手续的委托书;

办理外资企业的流程: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项目申请报告书;

5、企业章程;

6、董事会成员名单;

7、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8、法定代表人委派书;

9、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

12、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13、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企企业注册有什么好处:

1、发展跨国业务,提高企业形象

当今世界经济正逐渐趋于一体化发展,商业日益国际化的趋势更为明显,企业采取跨国营销的模式来增加企业的实力,扩大内资公司注册企业营运的范围,从而让注册成立的外商注册公司走向全世界,开展跨国业务,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2、避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

因为外汇制度的规定,赴海外上市制度更为严格,同一时间还存在着很多的人为因素,直接左右了企业的国际融资,有时间等待用时许久的资格审查和批准,还不如直接找广州注册公司的代理进行外商注册公司的注册,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海外融资以及上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周转不受到任何会计理论知识的限制,公司在资金使用上更为方便。

代表处

1.国外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公证认证资料原件1份

2.国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

3.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原件)

4.首席代表的任命书(原件)

5.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的复印件和照片

6.租用办公室的租约

7.登记签字表格及其它所需材料

内资企业

1.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若为公司投资须提供投资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股东身份证原件核对;

3.法人一寸免冠照片各2张;

4.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5.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6.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7.法人、合伙人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8.提供经营场地房产证、租房协议复印件;

9.登记签字表格及其它所需材料.

外资企业

1.投资方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个人投资提供投资者护照复印件1份)

2.投资方注册书的公证认证资料原件2份

3.投资方公司法人护照复印件1份

4.投资方的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原件1份

5.新公司法人代表照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

6.新公司设董事会的,提供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简历、家庭住址、联系电

话;不设董事会的,仅提供执行董事(即法人代表)的上述信息。

7.登记签字表格及其它所需材料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知识的具体介绍,对于现在国内的企业会进行很多的与外企业的合作,那么对于外企的办理有一定的资料以及有一定的条件,如果还需要其他的知识的话,随时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顾问,我们会积极进行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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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营企业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 企业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 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 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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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的意思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债转股的意思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 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何有效防范大股东权力滥用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有效防范大股东权力滥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何有效防范大股东权力滥用 为避免大股东权益的非法滥用,我们有以下几种策略供您参考:,国家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力度,尽快修正现行的《公司法》以及《证券法》,并增添相关内容来严格约束大股东的权力, 同时也要确保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效维护。 其次,积极推进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便让其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发挥出良好的监督与警示效果。 【法律依据】文献上《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均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的章程,遵循依法的原则去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严禁滥用此权利,以损害到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此外,也不能过度运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去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若任何股东因滥用股东权利而使公司、其他股东遭受损失时,则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若发现某些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虚构债务以躲避债务,从而造成严重伤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这些股东需要对此事件负责,并需要对此进行连带责任追究。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破产还债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破产还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需满足以下一种条件即可: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破产即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民法典中公司欠外债是不是要法人承担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中公司欠外债是不是要法人承担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民法典规定,公司作为法人,公司的债务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 2、所以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 对于公司欠的外债,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股东处资有瑕疵的,则股东也需要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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