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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7 2767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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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职业性别出生年月

华律网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

住(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单位职业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性别年龄

案件事由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附:副本份,有关证据和参考材料共份

年月日

注:1、仲裁申诉书正文需用钢笔或打印;

2、仲裁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要求;

3、申诉的事实和理由必须具体、详细、明确(包括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如纸张不够,可自行增加续页;

4、申请人应按被申请人数提交申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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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残鉴定的程序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伤残鉴定的程序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伤残鉴定的程序流程 本文将首次探讨如何遴选合适的鉴定机构。 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我们应该优先考虑选择已经在所在地人民法院完成备案手续且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鉴定机构进行操作。 接下来,我们将具体深入地研究下如何进行委托鉴定的事项。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若事故在处理过程中,则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代为委托;至于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的情况,则通常会由法院负责委托鉴定工作;同样,如果您聘请了律师来代表您处理赔偿事务,那么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是可以委托鉴定事宜的;而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时,车险承保的保险公司亦有权委托相关鉴定事宜。 最后,关于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程序这个问题,我将详细陈述如下几个步骤: 1.被鉴定人需持有所属办案单位盖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2.交付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原件,包括检查结果以及伤势初期至诊疗结束后的CT、X光片及诊断分析报告; 3.获取并复印治疗医院中所有关联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须附带提交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各类户籍证明以及主管部门的明示文件; 5.鉴定时务必根据事故直接引发的伤害或者确诊的并发症治疗结束时间为准,若治疗尚未完毕,鉴于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事实,应在申请表上作出详细说明; 6.鉴定者本人应当亲自参与检查并承担规定的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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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殉职不算工伤的吗?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因公殉职不算工伤的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因公殉职算工伤的,工伤的认定包括在工作的场所或者工作的时间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因为履行工作的职责受到意外圣海的,因为工作的原因下落不明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个人雇佣个人需要劳动合同吗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个人雇佣个人需要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是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劳动合同法里所说的个体经济组织,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受法律保护。 2、如果虽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没有招用雇工,如同人们通常所称的夫妻店等,这样的个体户没有雇工,全靠自己家里人提供劳动,相互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一、个体户不可以直接改法人吗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也就是说,对于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是否要注销前一个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如果发现前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已经不经营的话,是会要求其办理注销登记的,如果没有发现的话,在同一个地址办理两份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软件是不会提示的);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 二、和包工头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是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马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没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故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不宜认定其与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缺席审判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缺席审判的后果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仲裁缺席审判的后果是什么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听取申请人及被诉人的答辩; 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 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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