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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几年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378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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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一下,企业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软件摊销年限按合同规定是五年,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摊销年限不低于十年,这个时间性差异是否一定要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根据财税[2008]1号文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我们企业按五年摊销的软件,是否要经税务局审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你司上述无形资产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五年来摊销。

根据财税[2008]1号文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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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10〕3号)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属纳税人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应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五点规定,对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①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②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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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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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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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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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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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债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对于破产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有优先顺序的,并且企业的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权,因此破产企业的部分债权可能得不到清偿,所以虽然破产债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是有一定风险的。 合同债权转让会产生下列法律效力: 对内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除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外,从属于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 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 对外效力: 1、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向原债务人也就是转让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子公司与分公司如何承担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如何承担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自己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死了欠债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死了欠债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对外欠债已公司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个体工商户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法律顾问律师56分钟前回复:

关于个体工商户股权转让怎么办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个体户没有股权转让的说法,可以直接签订财产转让协议转让,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工商登记,把此前债务债权约定清楚,把转让的资产列明。 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个体工商户股权转让怎么办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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