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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如何查询发票真假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09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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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如何辨别发票真伪,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题

问:2015年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华律网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符合条件的核定征收企业也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题

问:购入的产品用于免费赠送客户,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购入产品用于对外捐赠的,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可按进货价结转成本。

第三题

问: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本月漏申报上月的增值税,该怎么办?

答:首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持纸质的申报表到征税机关申报,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罚款或滞纳金。

第四题

问:广东省的如何查询发票真假?

答:进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首页->办税服务->涉税查询->发票查验>输入相关发票信息

第五题

问: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答:①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②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④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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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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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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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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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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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父子变更法人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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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欠款父子变更法人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公司有债务是可以变更法人的。 2、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导致债务主体的变更。 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仍由其个人承担,公司不因其为法定代表人而提起清偿债务。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清算股东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清算股东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东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持有股权比例低于或等于百分之十的股东,无权作为诉讼主体,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法》第一条

新公司法无形资产出资规定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新公司法无形资产出资规定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公司解散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关于申请公司解散诉讼费谁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申请公司解散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一、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谁承担 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起诉分割财产诉讼费谁来承担 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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