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会出现打架的事情,一旦打架就要出现打架成本的问题。
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年代,打架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只要有力量的一方厉害,另一方就只能自认倒霉,打不起躲得起了。甚至,有些人恃强凌弱,要欺负弱小,同时获得一些利益。
如果民间崇尚武术精神,朝廷也不管,就会催生一批武林人士,也会给社会平添一些动荡不安的因素。人们会好勇斗狠,会争强好胜,同时也会发生一定规模的械斗,出现打死人的事情。要是法制不健全,打死人的人就会亡命天涯,官府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而被打死的人家就只能自己承担后果了。
《水浒传》里有很多打死人之后逃命的好汉,宋江杀惜之后逃走,杨雄杀妻之后逃走,李逵劫法场杀人之后逃走,阮氏兄弟、晁盖、刘唐、吴用、公孙胜等人大杀官兵之后逃走。还有就是反抗官府的,有武松从押解途中逃走,有孙立、孙新、顾大嫂等人劫法场救解珍、谢宝兄弟的事情,还有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带人大杀官兵的事,做得越大,就越安全。而小打小闹,就会被官府追究。
对于一般人来说,打架要付出成本。但是在古代很多朝代,人们打架并不需要顾忌什么,都在遵从丛林法则,强者为尊,弱者被欺负。要是打死了人,就会逃命,只要躲过一定的时间段,官府也就不会追究了。
要是在战乱的年代,人们打架打死人是常有的事,也不用付出什么代价。当然,要是在战场上,就一定会成为打仗,而不是一般的打架,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也不用负什么责任,但是国家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倘若那时候的国家对士兵的抚恤非常低廉,甚至根本没有,那么士兵们战死的就少了,当逃兵的就多了。要是有一些抚恤,就会消耗国力,不然战争就打不起来。
那时候,不用太多考虑正义与非正义,只要实力强大,就可以征服别的国家。尽管孔子讲仁,孟子讲义,也不能阻止国君侵略的步伐。国君要的是土地,而不是虚无缥缈的仁义。
那么,春秋无义战也就成了历史的评价。
到了战国时期,国与国的交战还顾及一点名声,只是打起仗来仍然不管不顾,都是为了利益,也就言行不一了,当然也付出一定的代价。要是赢了,付出的代价就可以被新占领的土地所弥补,要是输了,就一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具体到现实生活中,在法制健全的年代,打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两个人说岔了,打起来了,一个把另一个打伤了,那么打人的就要出医药费,还得给人家出精神损失费,前提是人家答应接受。要是人家不答应,打人的人不是逃跑了,就是面临被抓的危险,甚至要坐牢。
打了别人要出钱摆平,或许一拳就能打出好几万块钱。那一拳打在对方胳膊上,不一定付出多少代价,要是打在对方鼻梁骨上或者眼珠子上,就可能造成器质性伤害,出钱赔偿一定非常多,要是一脚踢在对方裆部,也容易造成对方终身残疾,要面临巨额罚款。要是打死人了,就要面临终身监禁甚至死刑的危险,只是出钱就不一定能摆平了。
人与人打架就好像国家与国家打架一样,打的是钱,而不仅仅是人力和武器装备。儒家所说天时地利是外部条件,人和是内部条件。只要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都具备了,打起仗来就一定能够获胜。但是,儒家还是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打架或打仗一定要有钱,而不是仅靠天时地利人和。
有钱了才要找天时地利人和,要是没钱,讲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太管用。设若一个人因为一些事情打架了,打死人了就跑,当时没人拦着他,也有车辆载着他逃走,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但不出多久就被警察抓获了,那么天时地利人和还有什么用?要是有钱,或许能撑得时间更长一些,或许投案自首之后,请最好的律师,能够争取宽大处理。国家之间打仗也是如此,有钱了就好办了,可以聘请最好的军事顾问,买最好的武器装备。军事顾问会找到好的天时和地利,即便人心不和也没关系,直接出钱雇佣军队就可作战了。
但是,对于被打的一方就受罪了。打架的时候,被打的一方受了委屈,身体还受到损伤,即便躺在医院里,享受现代化的医疗条件,也一定要受罪,当然,可能会获得一些经济补偿。再看打了人的,不但出了钱,而且还面临着起诉。
如此看来,打架是最浪费钱的行为,也是双输的行为。而对于战争来说,简直就是烧钱的行为,甚至出现双输的局面。不打仗国家经济还好,一打仗,经济起码倒退十年。
经济越发达,人们越宽容,打架的事件就越少,毕竟,能用钱摆平的事情,就不用动手了。而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打架事件经常发生,体现了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是在做难免的。
而国家法制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力,监督不力,绝对是在助长打架行为,甚至助长黑恶势力的发展,当然,人们也就集体沉默了。
幸运的是,那些年代似乎都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