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会所明里以养生为幌子,暗地则使用大量色情服务语言,忽悠受害者充值为会员,先后诱骗两百余人进行消费,涉案金额达二百余万元。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假广告罪判处被告人巫某等人一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巫某等人注册了一家公司,并以公司名义租用商铺开设养生会所进行经营活动。为了提高营业收益,该会所雇佣团队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向顾客大力推荐名为“宫廷丝足”“洞房花烛”“天外飞仙”“鸳鸯戏水”等含有暧昧字眼的服务项目,利用顾客幻想接受色情服务的心理,诱骗顾客到养生会所消费。
通常顾客来到会所后,前台工作人员会殷勤地向顾客介绍服务项目,并在介绍过程中大量使用暗示含有色情服务的语言,让顾客误以为会所提供色情服务,诱骗顾客进行充值,缴纳高额费用成为会员。当顾客完成缴费后,会所实际上仅安排技师提供简单的按摩服务,顾客发现服务远未达到期望值,提出退款要求时,会所人员轮流出面,利用顾客不愿声张的心理,以诱骗或威胁方式迫使顾客放弃退款要求,继续到该会所消费。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自2016年11月,该会所先后诱骗两百余人进行消费,涉案金额达二百余万元。(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邓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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