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路街道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北残工委„
2010
‟
1
号《市北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
复服务”实施方案》
,为实现街道
2010
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达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意义
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
是深入开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的内在要求,是帮助残疾人康复或功能补偿、提高生存质量、
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街道实施了一系列残
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较快发展,多数残疾
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
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
目标纳入社
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确保
2010
年有康复需
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康复服务。
二、时间步骤
第一步:业务培训
。
4
月组织康复指导员、残联专职干事、
残疾人联络员,参加区残联组织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业务
培训;制定《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残联
第二步:自查与资料准备
。
4
月,
街道残联按照
《中国残疾
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逐条对照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