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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路街道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北残工委„

2010

1

号《市北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

复服务”实施方案》

,为实现街道

2010

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达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意义

 

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是深入开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的内在要求,是帮助残疾人康复或功能补偿、提高生存质量、

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街道实施了一系列残

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较快发展,多数残疾

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

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

目标纳入社

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确保

2010

年有康复需

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康复服务。

 

  

 

 

二、时间步骤

 

第一步:业务培训

4

月组织康复指导员、残联专职干事、

残疾人联络员,参加区残联组织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业务

培训;制定《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残联

 

第二步:自查与资料准备

4

月,

街道残联按照

《中国残疾

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逐条对照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