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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

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

 

公司大门安全管理规定

 

1

、公司的大门警卫室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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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值班制。

 

2

、当班执勤应有分工,保证一人在室内电话机旁,执行室内公务,另外负责在厂区

内游动观察,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

 

3

、保安的具体职责:

 

①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②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

 

③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

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④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⑤应熟记厂内各处的水、电、易燃品、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

慌乱,对重要位置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整修。

 

 

 

⑥应检查、监督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有有效证件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

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

(

)

带违禁品入厂,除是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

入。

 

 

 

⑦应遵照巡逻路线夜间每两小时巡逻工厂、车间、仓库,并做好巡查记录。

 

 

 

⑧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

时间等登入

"

交接记录

"

,做好存档。

 

二、

 

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