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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稿解析

2014-07-0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稿解析

 

化学药

 , 

药品注册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

 , ICH 

 

分享

 

 

 

 

2014

5

15

日,国家局在前面几次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又组织制药行业内一些

著名企业和国家局相关司局、审评中心召开了一个内部研讨会,形成了最新的《药品

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管理药品研究、临床

试验、生产、进口、审批、注册检验、监督检查的主要法规,对于药品研发企业和生

产企业,

甚至药品商业企业的竞争,

都具有显著的影响。

现行的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07

10

月份颁布实施的,至今已有

6

年多的时间。随着制药行业的持续发展,

以及现实问题的不断积累,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弊端和不足越来越明显,需

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013

4

月,国家局就组织制药行业内一些公司和各司局,进行不公开的研

讨和征求意见。

2013

11

12

日,

国家局注册发布

《关于征求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修正案意见的通知》

正式为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修订征集行业建议和意见。

2014

2

月份,国家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结合上次从制药行业征集的建议,修订完善后发布

修改草案,再次征集意见。

 

 

 

2014

5

15

日,国家局在前面几次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又组织制药行业内

一些著名企业和国家局相关司局、

审评中心召开了一个内部研讨会,

形成了最新的

《药

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下面,笔者就最新的修改草案进行解读和分析,希

望可以为行业内提供借鉴。

 

 

 

第一、

 

  

 

总则部分的修订

 

 

 

最新的修改草案对第二条进行了修改,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

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以及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从新的条文看,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界定更

明确了,包括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六条增加了一下内容:药品审评的指导原则以及其他规范要求应当向社会公

开。从这条内容可以看出,以后药品审评和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和制药行业积极沟通

和互动,相关管理要求要公开、透明的实施。

 

 

 

第二、

 

  

 

基本要求部分的修订

 

 

 

第十三条增加了新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保存药品注册相关资料至药品批准文件注

销后

5

年。这一条增加的内容,对于药品研发和注册影响很大,要求企业实施规范的

研发档案管理,类似要求也出现在

ICH 

Q10

的知识管理部分。同样,如果企业提供虚

假数据和信息,一旦被发现,存档资料也可以让监管方获得更得佐证。

 

 

 

第十五条的内容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

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定期向社会发布申报和审批信息,引导企业申报。增加了定期向

社会发布申报和审批信息的要求。可以这样说,一旦实施这些要求和做法,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