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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92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已于

2013

1

9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

2013

3

24

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2013

2

20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有效预防、

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

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

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

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

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

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

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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