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息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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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保障客户隐私权益,特制定客户保密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客户信息,包括在服务过程中所有涉及用户隐私
的用户信息资料。
本规定所指的系统
(
存储有客户信息的系统,以下简称“相关
系统”
)
是指直接存储某些客户信息的系统,
如
OA
办公、
短信系统、
400
呼叫系统等等,或能间接从其它系统获得客户信息的业务系统
或支撑系统。
本规定针对客户信息产生、传输、存储、处理、消除等各个环
节,系统完整地提出保密要求。客户信息载体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
形式。以电子方式承载客户信息的系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传输以
及使用公司各种业务或者进行业务运营管理的所有业务系统、支撑
系统。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人员和第三方系统开发、维护人员。如
客服人员、遗传解读专家、网络等各系统维护人员、在本地或者通
过远程方式进行技术支持的厂家技术人员、合伙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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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息管理要求
对于各相关系统中的客户信息,未经授权许可不得查询,更不
能用于维护服务之外的其它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