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技术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
有效、
合理的使用资金,
保
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经费拨出单位
的规定,
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
规范和加强我公司科研
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是技术中心科技人员和公司从事各类科研
活动所获得的经费。按其来源分为三大类:
一、专项经费:指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院基金、
国家各部(委)的专利项目研究经费、各类开放实验室基、市或区科
委、市或区经委下达的项目研究经费等。
二、合作项目经费:指由公司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厂商批准
立项、签订合同以及联合开展的科研所获得的科研经费。
三、
独立项目经费:
指由本公司独立开展的科研项目所需的,
由
企业内部调拨的科研经费。
以上科研经费必须进入公司财务部经费账户,
以便归口技术中心
统一管理。
通过公司立项并签订合同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研经费必
须进入公司财务部,
否则技术中心对该科研项目不予认可,
同时追究
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3.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