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联通eSIM一号双终端试验业务是指用户可在自己的手机号码(主号码)账户和套餐下,添加一个eSIM附属智能设备(以下简称附属终端),使手机终端与附属终端共用一个手机号码(主号码),给主号码来电时两个终端同振,任意终端均可拨出电话,主附终端之间不能拨打电话。
2、 本业务试验期截止到2019年3月6日,期间联通公司可能因监管、网络或业务优化等原因,停止该试验业务的服务。
3、 支持本业务的eSIM附属智能终端,以中国联通公布的列表为准。
4、 本业务开通时,eSIM附属终端内设的电子卡纳入实名登记同一身份证下不得超过五卡的管理。
5、 2018年年底前办理本业务的用户可享受免13个月(含办理当月)业务月功能费和开通费,免费期过后如用户继续使用,联通公司将正常向用户收取月功能费。
6、 除业务月功能费和开通费外,附属终端产生的通信费用不做减免。开通该试验业务后,附属终端可共享手机主号码的套餐资源和叠加流量包,套外的资费标准与主号码一致。
7、 暂不支持附属终端开通短信、国际长途、国际漫游业务以及基于SIM卡的NFC支付业务(终端本身的NFC功能不受本业务影响)。
8、 由于现阶段网络实现的限制,开通一号双终端试验业务的主号码暂无法同时开通炫铃功能,在开通一号双终端试验业务时用户主号码原有的炫铃功能将被关闭。
9、 如主号码在开通一号双终端试验业务前设置了呼转号码,则开通一号双终端试验业务时,主号码的呼转设置将被清除,用户可在业务开通后在主号码手机上重新设置呼转(部分款型手机重新设置呼转之前需重启)。
10、 主号码账户欠费停机时,仅可通过主号码手机、不能使用附属终端拨打10010客户电话或拨打10011进行充值。
11、 附属终端可共享主号码的赠送语音、流量、短彩信。
12、 附属终端不共享主号码订购的增值业务。附属终端不得订购增值业务。
13、 附属终端不可单独订购各类语音包、短彩信包、流量包。
14、 主号码可为附属终端办理紧急停机,附属终端紧急停机时,主号码不关联停机,仍正常收取附属终端的月功能费。主号码办理紧急停机,附属终端须关联停机,仍正常收取主号码套餐费、附属终端月功能费、业务订购费等所有费用。
15、 用户可在中国联通APP、线上业务管理页面、自有营业厅办理注销附属终端业务,办理成功后立即生效。办理当月的月功能费仍正常收取。
16、 主号码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时,须先注销本试验业务。
17、 主号码销户时,须注销附属终端。
18、 如遇其他问题,用户可及时联系联通客服了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