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一)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进行,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诉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二)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三)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属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第二十七条规定: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制止的,公安机关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对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第五十五条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煽动是指行为人通过张贴传单或者利用互联网、手机、电话等通信工具,或者在公共场合,或者以私下串联等方式,煽动、鼓动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行为;策划是指行为人出谋划策、图谋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期达到非法的目的。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或阻碍执行职务,尚未造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分别以殴打他人、故意伤害、哄抢财物、阻碍执行职务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哄抢罪、故意损毁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等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
(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第二百九十六规定: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较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刑法修正案九》
(一)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五、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相关情形
(一)在信息网络上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混淆视听、蛊惑群众,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处罚;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处罚。虚假信息是指针对单位、不特定多人、公共事件而编造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政府部门为维护公共秩序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重大举措的,以寻衅滋事罪处罚,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处罚。
(三)行为人散布的信息中涉及的基本事实虽然客观存在,但故意对该基本事实的起因、政府部门处理和善后等重要情况进行篡改,足以损害他人名誉或者足以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为诽谤信息、虚假信息。
六、依法信访
《信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