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障农民工工资目标下维权有效手段探究中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674-1145(2016)12-000-02摘要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已成为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年终工作目标之一。建立有效的维权手段不仅要能够形成程序简约的特征,还应在工会工作层谢给予固化。维权有效手段可围绕着:住建部工会组织应联动各职能部门、举办维权讲座、引入声誉约束机制、推动工资结算制度的调整等四个方面来展开构建。关键词住建部门工会组织农民工工资维权对策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己成为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年终工作目标之一。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通过舆论引导和开展督查等方式,力保本地区农民工的工资能按期结算。但从中也不难感知到,若是每年都以这样的“力度”来防止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平与正义要求如何体现,地方政府的威信又如何体现。为此,当前需要深入到影响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根源中去,通过问题分析来建立起维权的有效手段。这里的“维权”首先体现为农民工自发组织的维权活动,再者还体现为以住建保障部门的工会组织为主体的维权辅助活动。可见,建立有效的维权手段不仅要能够形成程序简约的特征,还应在工会工作层面给予固化。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维权有效手段的构建中,各地住建部门工会组织应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一、 对“有效手段”的内涵界定具体而言,可以将“有效手段”的内涵界定为以下三个方面:(一) 手段与?Y果相匹配维权手段需要与预期的结果相匹配,这不仅由手段与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所决定,也是农民工群体面对工资拖欠问题的急迫性所决定。这就耍求,我们在进行手段构建中应建立起直达职能部门的平台,使得农民工群体通过这一手段能显著降低他们讨薪的社会交易成木。再者,结果的做出应归属于职能部门的工作范畴,从而若要实现手段与结果之间的匹配关系,还需形成农民工群体与住建部工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二) 手段实施易被掌握毫无疑问,维权的直接主体是农民工群体,他们通过抱团维权来期望实现自己的合规利益诉求。这就要求,在维权手段的构建巾需要正视农民工群体的认知能力,以及他们在实施维权行动时的行为偏好。只有这样,最终的维权手段才能被农民工群体所接受和掌握,进而可以避免因非理性因素所导致的暴力维权事件的发生。(三) 手段效应立竿见影我国农民工大多存在于建筑业领域,且每年年终则成为了集中讨薪的时间窗口。而且,该时间窗口与广大农民工都十分重视的春节、除夕相距很近,从而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工的急迫感。由此,维权手段在构建屮还应突出它“立竿见影”的功效。二、 “有效手段”在构建中的难题解析结合笔者的工作体会,这里需要直面以下三个方面的难题:(一)部门分管所带来的难题例如某工地承包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群体实施维权活动。但这里就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农民工群体需要向哪个部门去反映工资被拖欠的事项;第二,有关行政部门如何勒令该工地承包商履行工资发放职责。若是这两个问题未能得到合理解决,那么前面所提到的手段与结果的匹配性也就难以满足。事实上,以上问题将可能导致农民工群体在体制内外兜圈子。(二) 维权指导所带来的难题即使构建起了维权手段,那么又如何使农民工能掌握优化后的维权手段呢。从农民工讨薪的现状屮可知,非理性维权事件不仅无助于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反而会给农民工当事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