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民当选磁县人民法院院长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一号)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选举孟宪民为磁县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一号)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选举孟宪民为磁县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