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鲁人民抗日义勇总队第三任政委李乐平

苏鲁人民抗日义勇总队第三任政委李乐平

李乐平,又名李子升,山东滕县羊庄乡大赵庄人,生于1906年。抗日战争期间曾历任苏鲁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一总队、直辖四团、二旅十九团和苏鲁支队政治委员。

李乐平幼年时家境富裕,后逐渐破落贫寒。六岁寄养于外祖母家,八岁读私塾,后升入滕县高等小学,毕业后在滕县教育局干事务员一年,廿岁到上海考入法租界华人巡捕。此期间,他亲眼目睹上海工人贫困交加的情形,对他们深表同情。1932年5月,在上海由丁祝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被委任为上海法租界华捕地下党支部书记并兼中共江苏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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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4月6日,李乐平不幸在法租界被逮捕,后引渡南京宪兵司令部监狱,又转中央和苏州军人监狱羁押。1937年8月31日,国共统一战线形成后,赦免出狱。长期身陷囹圄的铁窗生活,他始终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他把监狱当作学校,潜心读书,研究革命理论,向难友们宣传革命思想和我党的方针、政策。为抗议狱中的恶劣生活待遇,他号召难友团结一致,进行绝食斗争并取得了胜利。

1937年9月初,李乐平同志因病返回原籍滕县。本想稍加休养调治再赴延安,但因南京陷于敌手,关系中断,后经南京办事处刘慎远同志批准留滕开展抗日工作。不久找到王右池、王见新等同志,并参加中共滕县特别支部,从事民先和农救会工作。1938年3月,李乐平同志根据上级党的指示积极组织抗日武装,他与王见新、于公、渠玉柏等同志,在滕东善崮“农民抗日训练班”的基础上组建了一支120余人的抗日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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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5月下旬,沛、滕、峄三县抗日武装合编为“苏鲁人民抗日义勇总队”,李乐平、于公、渠玉柏等人极积率队前去滕峄边合编建军。义勇总队成立初期,他虽未担任具体职务,但仍积极做好各类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教育部队,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为这支刚刚诞生的人民抗日武装的成长、壮大起了重要作用。同年7月4日义勇总队第一任政治委员何一萍同志牺牲后,9月6日,第二任政治委员李浩然同志调山东岸堤抗日军政干校工作,李乐平同志被任命为政治委员。因统战和斗争形势的需要,义勇总队改称直辖四团和二旅十九团以及八路军一一五师苏鲁支队,李乐平同志连任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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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12月,他奉命调地方工作,任鲁南特委委员兼鲁南四地委书记。1940年11月调回鲁南区党委任秘书长兼统战部长;1941年10月任鲁南专署专员,后任鲁中南行政公署主任。建国后,任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副市长、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局局长、全国政协特邀委员、江苏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等职。1971年9月16日病逝,被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为烈士,遗体安放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

发布于: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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