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录用offer的这些雷区,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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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聘过程中,从用人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再到新人入职,可谓是“过关斩将”,好不容易发完了offer,正准备缓一口气的时候,却突然接到领导的通知:现在有个更合适的候选人,不想要之前那个候选人了……

候选人在催入职,部门领导又说更换人选,有多少HR踩了发offer的坑,不留神就成了“夹心饼干”,左右为难。

那么在发offer时,HR要如何机智避坑呢?

一、offer发放有风险

在劳动法库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基本案情和判决如下:

2022年7月23日,L科技公司向郭某发送录用通知邮件,表示郭某已被公司录用,薪资为15,000元。

2022年8月14日,L科技公司工作人员要求郭某8月15日入职,随后发送微信给郭某,称:“因为我司智慧板块部门负责人于近期离职,导致公司业务方向重大调整,同时组织架构调整,该职位取消;故撤回我司对你的录用邀约。请你理解及谅解;希望您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郭某认为,因L科技公司无故撤回录用邀约行为导致其失业产生损失,故申请仲裁,后涉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7日作出(2022)沪0117民初17254号民事判决:L科技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郭某失业期间的损失15,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offer是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出的要约,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一旦做出承诺,就要收到约束,违背要约通常会面临经济赔偿。

offer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也表达了公司单方面对求职者发出的聘用意向,对用人单位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候选人已接受offer并认同条款,offer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候选人拒绝了用人单位,那offer就不具备约束力。

二、offer中需要包含的内容

作为具有要约作用的offer,其要约的事项也应该与将要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主要项目相匹配。

offer中的内容应该包括:职位信息、工作地点、入职时间、薪资构成、福利待遇、合同期限或者合同期限说明、入职材料等。

在发放offer的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候选人,可以有所侧重,例如:

高层管理:侧重职务,年薪,受控法律等条款;中层管理:侧重职务,年薪,考核方式等条款;基层员工:侧重职务,浮动薪酬制,考核方式等条款;技术人员:侧重年薪,考核方式,工时安排等条款。

三、发放offer的注意事项

在正式发放offer前,还需要做最后的准备和检查。

1.对于重点岗位,HR在发出offer前,可以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注意候选人与上家公司是否存在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

2.在offer中,明确要求候选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是否接受录用通知,并明确指出,如果没有在指定期限内书面回复,offer失效;

3.列出不予录用的情况,例如:简历造假、未按照约定日期报到、员工体检不合格等;

4.在offer中,可以适当增加一些企业文化宣传,提升雇主品牌形象;

5.列出报到时所需的材料清单,将入职手续各事项以正式邮件表诉清楚,方便候选人参照执行。

在现实工作中,有时候可能确实会面临一些意外情况,需要撤回offer,例如:公司职位调整、领导意见变更、候选人拒绝offer、候选人体检不合格等。

发出去的offer,在合法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撤回的,千万不要拖,在候选人没有明确回复前及时撤回offer。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儿了,愿大家工作顺利,下一期再见~

素材来源:内容来自网络、劳动法库,本文章仅做交流学习用途,如有侵权,请在后台联系小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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