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诉讼人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时,依照法律向有关部门提出重新审理的要求。
详细解释
1. 向上级或上属机关申述情由。
《后汉书·王符传》:“今冤民仰希申诉,而令长以神自畜。”《隋书·刑法志》:“有枉屈县不理者,令以经郡及州,至省仍不理,乃诣闕申诉。”
2. 诉说。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只此再不必申诉足下肺腑,怕夫人寻,我回去也。” 叶紫 《山村一夜》:“虽然这中间我的那愚懦的亲家公曾来过三四次,向我申诉过一大堆一大堆的苦楚。”
3. 法律名词。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辞书解释
❶向人诉说情由。《颜氏家训·风操》:“周章道路,要候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❷公民就有关的问题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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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聚典平台·《辞海(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