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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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4年3月27日起新增委托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www.nbcb.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www.nbcb.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A类份额新增中欧财富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财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4年3月27日起新增委托中欧财富销售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欧财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中欧财富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729S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屠帅颖

  电话:021-68609600-5905

  传真:021-3383035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钱滚滚专线)

  网址:https://www.qiangungun.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钱滚滚专线)

  网址:https://www.qiangungu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警惕假冒景顺长城基金

  APP开展诈骗活动的声明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接到投资者举报,有不法分子利用“景顺总办”“景顺基金”等假冒我司名义的APP进行诈骗活动,以“退费”、“回款”为由诱骗用户下载假冒APP进行操作,借此骗取投资者的财产。该行为不仅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带来极大伤害,也对景顺长城基金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更多投资者个人信息泄露及遭受财产损失,我司作出如下提示:

  1.我司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应用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所谓的“退费”、“回款”操作,请广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假冒我司APP进行所谓“退费”、“回款”操作。

  2.我司有且仅有一款名为“景顺长城基金”的APP,请广大投资者通过我司官网、APPStore、华为、荣耀、VIVO、OPPO、小米、应用宝等应用商店下载使用,切勿通过不明网址等非法渠道下载使用软件。所谓的“景顺总办”、“景顺基金”等名称的APP均属假冒,敬请大家务必警惕和甄别,切勿轻信及下载使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

  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唯一官方网址为http://www.igwfmc.com;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应用市场搜索“景顺长城基金”下载);客户服务电话为400-8888-606、0755-82370688;客服邮箱为investor@igwfmc.com;微信号为igwfund(景顺长城基金)、love_fund(小景爱基金)。请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获取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管理的相关产品信息。我司绝不会以任何形式向用户索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4.投资者投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请务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和公告文件中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

  5.若您遭遇了假冒APP的诈骗,请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假冒APP截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欢迎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我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我们将全力配合调查。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让我们携手努力,警惕网络诈骗活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特此声明。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7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

  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3月27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恒生消费,扩位证券简称:恒生消费ETF,基金代码:513970)、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50ETF,基金代码:513980)、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红利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低波100ETF,基金代码:515100)、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景顺MSCI,扩位证券简称:MSCIA股ETF景顺,基金代码:512280)、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TMTETF,扩位证券简称:TMTETF,基金代码:512220)(以下简称“相应基金”)自2024年3月27日起,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王凯伦

  电话:021-80234217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关于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3)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投资者可以申购本基金Y类份额的申购起始日为 2024年 3 月 27日,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为从首个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4)本基金Y类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等业务,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展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

  商业养老金;

  团体养老保障产品;

  养老理财产品;

  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

  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柜台Y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注: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如开通)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

  本基金转型为非持有期基金后仍适用上述申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份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4.2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3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转型前,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投资人赎回满足三年持有期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为0。针对Y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理,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若发生转型,转型后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注:就赎回费率及归入基金资产比例而言,1年指365日。

  4.4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8)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中心Y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6. 本基金Y类份额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中心Y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

  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及业务开通情况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可投基金名录,导致投资者无法继续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7日起对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可对销售费用、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费率优惠的一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也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A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13904。另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1048。

  2.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8%;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4%。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费率等相关规则以及向公众发售的具体时间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Y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7.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9.其他重要事项

  本基金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即Y类基金份额;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新基金合同中的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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