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安徽合肥)网站披露,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商铺的宣传折页中存在投资回报承诺的内容,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对其罚款1500元。
(图源:信用中国(安徽合肥)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中国保利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股权穿透显示,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7%;由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3%。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最大控股方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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