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网上购药更安全

让百姓网上购药更安全
2024年03月20日 10:03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 河北法治报记者 孙继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省检察院发布6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网络销售药品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通过办案发现问题

关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去年,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时,审查发现王某某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三无”药品,刑事办案人员随即将这一线索移交给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针对网店、实体店网络销售药品行为展开调查,发现部分网络平台销售的药品存在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违规展示处方药包装等问题。同时排查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私自售卖药品,在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百姓无法辨别的假药劣药充斥其中,群众用药安全得不到保障,该类案件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助推行政部门依法整治

为推动问题解决,新华区检察院召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四部门,召开了网络销售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事实与法律依据作了详细介绍,表示希望各个部门统一认识,查找根源,切实发挥职能,保障网络销售药品体系合法有序运行,并当场将磋商函和检察建议送达各行政机关,对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监管责任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行政部门表示,将加强对平台的调查了解,对相关商铺责令整顿,依法处理。

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也表示,人民群众通过网络购买药品确实得到了许多便利,但同时又带来了许多执法司法难点,营造健康良好的网络销售环境离不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

听证会后,行政机关对网络销售药品相关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推动三大网络平台、四大连锁药房及其他非连锁药房共计220余家经营主体对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凝聚公益监督合力

在与各行政机关进行深入探讨、督促整改的基础上,新华区检察院同各行政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微信、微博等网络销售药品协同监督机制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了协同监督的基本原则,建立各单位间的线索移送、互参共赢、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

目前,在协同机制的引领下,新华公安分局就一件网络销售药品的案件线索移送问题正在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公安办案人员对检察机关的积极履职给予高度评价,表示该项工作机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进一步衔接,生动诠释了公益诉讼检察的价值,为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
  • 03-22 广合科技 001389 --
  • 03-20 芭薇股份 837023 5.77
  • 03-18 星宸科技 301536 16.16
  • 03-15 平安电工 001359 17.39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