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重新修订!咸阳取消这种情况下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规定

政府网站

关注

转自:咸阳发布

4月11日,记者从咸阳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咸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今年1月份,咸阳市人民政府对2020年印发的《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监测预报、预警分级、信息发布及审批程序,以及应急响应措施、分级和启动、调整与解除等要求。

 新修订的《预案》

主要有3个方面变化

调整了预警启动条件。加严了预警分级标准。当预测AQI>200持续24小时以上或AQI>150持续36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当预测AQI>200持续36小时或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橙色预警。当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严格了信息发布要求。新预案要求预警信息至少提前2天发布,较原预案提前了1天时间,给企业留足了充分的准备时间。

优化了应急减排措施。黄色预警时,原预案要求市城区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停止运输,新预案要求市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都要执行这一规定。同时,《预案》中取消了红色预警时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预案》规定的主要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有4个方面

01

工业源方面

实行差异化减排,A级和引领性企业可自主减排,B级企业可少减排,对环保绩效水平差的企业,加大限产比例;对涉及民生的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以热定产、以量定产,防止“一刀切”;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实施错峰运输,优先使用铁路运输。

02

扬尘源方面

保障类工程及应急抢险施工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其他工地,黄色预警期间,停止土石方等涉气作业;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停止室外作业。

03

移动源方面

黄色预警期间,除特殊车辆外,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等车辆上路行驶。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国五及以下相关车辆上路行驶。

04

其他污染源方面

市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