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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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指城市的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的自我完善过程。改革的要点是: (1) 简政放权。要使所有管理经济的政府机关同企业从直接的经济利益联系上脱钩,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2) 敞开城门。在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和由城市统一组织城乡的生产和流通的同时,打破封闭和分割。(3) 搞活企业。1981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长沙市、常州、重庆先后进行了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1984年4月16日至25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以后,又增加一批大中城市作为试点,至1987年2月底,各级、各类试点城市达148个,促进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1]
中文名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定    义
城市的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的自我完善过程
改革目标
改革目标是: 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吸引力、综合服务能力,最终摆脱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闭的束缚,充分发挥城市的功能与作用,把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改变成为开放型、多功能、社会化和现代化的经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