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03-05 来源:

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魏巍巍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滕劳人仲案字〔2024〕第165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为: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医疗费2000元;护理费12716.1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5449.3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173.95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9484.7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4831元;经济补偿金1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50元;交通费1000 元。共计224205.1元。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4:30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西四楼),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分享到: 
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