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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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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机关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是机关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领导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中保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保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盟省委机关的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科学化、保密管理制度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建设。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认真做好机关的保密工作,

    根据民盟山东省委会机关建设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民盟省委机关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民盟省委会机关工作实际,民盟省委会机关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民盟省委会机关保密工作,由驻会副主委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机关建立健全了保密制度,要求使用印章、印信时严格按规定审批,方可用印、用信。没有填写内容的任何空白信件和函不得使用印章。特殊情况要经驻会领导审批签字,使用人要写明理由,用后剩余时及时交保密室销毁。绝密级的文电,禁止复制、复印、摘抄。借阅、借用密级文电(绝密级除外),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同志批准,严格登记手续,并限定归还的具体日期。传阅机要文电应严格执行《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试行)》中的要点,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并于当天下班前送回机要室。任何密级以上的文件不得在个人办公室留存。机要文电及资料的交接,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签收、登记等手续。机要文电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不准携带机要文件回家、出差或到公共场所。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人管理或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机密、秘密级的文电和密码电报,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印时,必须经盟省委负责保密的领导批准签字,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机要人员进行复印(复印密码电报必须隐去电报形式,并不得出现“密码电报”或“密传”字样);严格控制复印份数,复印件与原件一样管理,用完后必须及时送回机要室,办理有关手续。

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涉密系统计算机建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采取安全的防范措施,有关盟省委的重要会议及信息在未经领导审批圈阅和同意时不准上网公开,按规定和要求做好内部域网的管理,确保设备的防盗、防毁等,并保证涉密媒体数据和媒体本身的安全,切实做好机关保密工作。

                                       

                                      民盟山东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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