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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荆州市户籍迁移政策

咨询荆州市户籍迁移政策。

来信时间2024年03月07日 08:32 来信人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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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您好,依据鄂公安规〔2022〕1号《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一)子女投靠父母;(二)父母投靠子女; (三)夫妻投靠;(四)投靠亲属。属上述第(一)项情形的,子女年龄、父母合法稳定住所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属上述第(二)项情形的,父母年龄、子女合法稳定住所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属上述第(三)项情形的,结婚时间、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及随迁子女年龄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属上述第(四)项情形的,须是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近亲属或监护人落户。

回复部门12345热线 回复时间2024年03月07日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