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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信息系统二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16:40来源:访问次数: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委托,就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信息系统二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7-2134   

二、招标预算价:

1人民币360万元;包2人民币310万元;包3人民币30万元。

三、招标项目内容:

11-系统软件开发

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完善两大部分,系统功能不得少于以下内容:

序号

建设系统

子序号

子系统

数量

单位

1

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1.1

督查督办子系统

1

1.2

复查复核子系统

1.3

信访满意度评价子系统

1.4

投诉、办理子系统

1.5

报表子系统

2

功能扩展完善

2.1

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手机信访APP子系统

1

2.2

智能分析子系统

2.3

手机信访子系统

2.4

全省自助服务终端子系统

2.5

智能语义分析子系统

2.6

智能OA办公子系统

2.7

书记省长电子信箱子系统

2.8

信访法律法规知识库子系统

2.9

数据修改子系统

2.10

信访预警子系统

2.11

人民建议征集子系统

2.12

行政区划及机构名称变更子系统

2.13

信访件收藏夹功能

2.14

CA认证系统及VPN支持

2.15

数据交换平台

 

 

 

 

系统使用范围为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和有信访事项处理权限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系统提供二次开发接口,用于与其他省级厅委办局和各省辖市自建系统进行系统对接。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运行,部署在云平台上。

2-视频信访系统

包号

名称

主要要求

交货期

安装地点

2

视频信访系统

主要用于日常的内部沟通(视频会议、业务交流、远程培训等)及远程接访需求,使远程接访实现流程化、网格化、可视化、电子化、证据化,通过视频信访系统最大程度的降低上访人信访成本,从而提高河南省信访局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及工作能力。

合同签订后90

采购人指定

3-移动接谈系统

(一)、简介

河南省信访移动接谈系统由省局集中统一建设,平台能够覆盖到省、市、县各级信访干部以及相关领导,实现信访工作联动,因此,整个平台要能够满足全省大约5000用户规模的使用,前期将首先通过省局约30名信访接待人员及40名信访工作人员的试点应用,具体包括:

1、建设移动安全接入平台:基于国家自主可控密码技术,建设移动安全接入平台,为4G视频接谈终端、安全接谈专用终端等各类移动终端及移动信息化应用提供身份认证、信息加密、访问控制、网络隔离、安全管理等多重安全措施的安全保障体系。

2、建设4G视频接谈调度系统:通过为接谈人员佩戴4G视频接谈终端,在智能接谈指挥调度平台的配合下,实现接谈过程的规范、取证和实时回传,并能相互沟通,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

3、配发安全接谈专用终端:通过配发安全接谈专用终端,实现与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对接,依托移动通信网络,在保证业务应用安全的前提下,使得各级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能够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实时处理相关业务等,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实现与4G视频接谈调度平台联动,实时查看信访现场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71211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0104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余存鹤  刘锋  梁玲  李莉  袁航

六、中标信息:

1-系统软件开发

中标人名称:北京北大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3380000.00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67号中关村国际创新大厦11

中标主要内容:见附件

2-视频信访系统

中标人名称:中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3028000.00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

中标主要内容:见附件

3-移动接谈系统

投标人不足3家,废标。

七、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5901377

2.招标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5945493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路北)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O一八年一月五日

附件:招标文件、中标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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