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下发《意见》 全面推行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

2020-03-25 07:59:37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作者:

  三个“全面放开” 一个“可承接”

  市人社局下发《意见》

  全面推行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23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自2020年开始,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面放开自主评价企业范围、自主评价人员范围和自主评价职业(工种)、等级。

  《意见》明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自主评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自主评价人员范围由原有本企业在岗职工扩大到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人员和校企合作学生。

  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对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原则上都允许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企业也可通过开发评价规范,按有关规定备案后作为评价的依据;在评价的等级上,五个职业技能等级全面放开,同时支持企业根据实际,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层次。

  获得企业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将纳入全省(市)技能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兑现相应待遇,并可参评、申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等。

  《意见》同时明确,对评价工作组织规范、评价结果质量高、符合规定条件的自主评价企业,在与同类企业签订委托评价协议并备案后,可承接其在岗职工委托评价服务。

  目前,我市已经启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摸底调查和备案工作,有意愿参与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企业(集团)可直接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备案申请。首批备案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其他企业仍可继续提出备案申请,后续自主评价备案工作将转入常态化管理。详情可拨打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0532-85845299进行咨询。

  据了解,2019年10月,经省人社厅批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4家企业已率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工作,涉及职业(工种)24个。截至目前,4家试点企业共组织评价717人次。

  (记者 蔺君妍)

责任编辑:赵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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