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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11月20日 16:41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进展,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形成了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业务工作体系、组织机构体系。

  这是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仪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报告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时作此表示的。

  吴仪说,在妇女权益保障上,我国重点推进了六个方面的工作: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保障妇女劳动就业和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大力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的卫生保健水平;严厉打击对妇女的暴力侵害和卖淫嫖娼活动,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和稳定的家庭关系,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目前,这六个方面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妇女参政比例不断提高。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领导班子和绝大多数政府领导班子中实现了有女干部的目标,2000年全国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36.2%;妇女就业人数增加。城乡妇女从业人数从1990年的2.88亿人增长到2000年的3.3亿人,约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46%;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07。从1995-2000年,全国共扫除妇女青壮年文盲1340万人;妇女卫生保障状况得到改善。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的61.9/10万降低到2000年的53/10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1990年的51%提高到2000年的75.98%;妇女人身权利得到保障。

  吴仪说,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还不够高;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增大,就业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性别歧视;一些企业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经济不发达地区妇女贫困问题比较突出;强奸、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比较严重;妇女在婚姻家庭领域受侵害问题和流动人口中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此外,妇女艾滋病问题、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问题、新生儿性别比失调问题都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吴仪说,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重视、支持和配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发展,是解决妇女权益保障和妇女发展问题的关键。与此同时,必须针对妇女的特殊情况,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这既是社会全面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情况,一方面要立足我国国情,把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妇女发展全面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和大格局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要以更加宽阔的视野,把这项工作放到全球发展背景中来观察、分析和把握。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调整工作思路,采用新的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方法。

  吴仪说,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努力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要加快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机制,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大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力度;要突出重点,加大投入,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对农村妇女脱贫的工作力度,重点提高农村妇女的教育、卫生保障水平,尤其要尽快提高中西部农村地区妇女的卫生保健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重点解决女童失、辍学问题。继续在中西部地区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规范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机构的服务。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视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努力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要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保障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


责编:范小利   来源:央视国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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