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副主席:工资集体协商正依法推进

2011年03月07日 08:01   来源:新华网   许雪毅 伍晓阳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6日表示,目前中国的工资集体协商正依据相关法律推进,但有些规定还需进一步细化。未来将采取五大措施推动薪酬体系改革发展。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6日在北京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专场记者会。

    张鸣起表示,中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规定了企业职工有权利就工资劳动报酬和其他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就工资这一块,我们把它叫做工资集体协商。目前法律已经对此作出规定,但还比较原则,一些程序方面的规定还不够细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了一个工资集体协商的条例,作为部门规章。目前我们国家的工资集体协商就是依据这些法律在推进。

    张鸣起说,到去年底,我们的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的企业已经到了240多万个。工资协商可以促进职工的劳动收入,随着企业效益营利的增长而合理上增。另外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平台的沟通,减少了一些劳资方面的矛盾或者劳动争议,调动和促进了职工的积极性。

    在回应去年在广东南海本田发生的集体停工事件时,张鸣起表示,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多年来持续盈利的同时,忽视了劳动者报酬提高的问题。职工通过劳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共同创造了企业的利润,却没有共享成果,产生了矛盾。

    张鸣起说,出现这样的劳动争议和纠纷,解决的办法多种多样。中国工会一直主张采取调解的方式,或者选出代表来集体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南海集体停工事件中,企业的工会主席、地方的工会主席一直参与到职工当中。作为企业的工会,在整个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对此,全国总工会一是要完善这方面的规定,二是通过办各类各样的培训班,培训各级工会干部。

    在回应前一阵发生的“毒苹果”事件和有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时,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说,目前中国的新生代农民工大约有1亿人,他们在农民工队伍当中逐步成为主体。劳务派遣的滥用直接影响着或者说侵犯着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的权益。现在有的企业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已经达到和传统的正式工的比例达1:1,有的甚至更严重,大家对这个问题反映很强烈,可以说是深恶痛绝。

    “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郭稳才说,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同工不同酬。滥用劳务派遣工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利于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忠诚度,不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不利于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不利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根本方针,也不利于加强社会管理。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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