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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解读 |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九)

(来源:海北政法信息平台)

原标题:条例解读 |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九)

解读:《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九)

《意见》对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各级政法机关要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防止案件积压。政法机关要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规范案件流程,加快案件流转,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序高效进行。三是提高基层化解能力。通过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提高基层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分级分类处理,加大分流疏导力度,劝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减少越级上访。四是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对伴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借上访之名煽动闹事的,依法严肃处理,引导信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论有理、无理,都不能违法上访。

监制:李洪才

审核:马国良

撰稿人:代青措毛

初审:州委政法委政法督导科

编辑:梅朵

稿件来源: 州委政法委政法督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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