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长春盗车杀婴案凶手周喜军今日被执行死刑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吴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吉林省长春市“3.4盗车杀婴案”罪犯周喜军22日在长春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3年5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喜军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3年7月11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核准了对周喜军的死刑裁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周喜军死刑的刑事裁定后,依法进行了宣判。周喜军会见了其近亲属,后依法被执行死刑。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全部过程。
2013年3月4日,被告人周喜军在长春市某学院附近的许家林夫妇经营的“为家超市”盗取店主丰田RAV4越野车,将在车内熟睡的店主儿子许皓博(被害人,殁年2个月)掐死并埋尸。3月5日,驾车逃离的周喜军迫于公安机关抓捕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