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离职之后可以提取吗?

导语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同时注销账户。

  ➤➤天津住房公积金离职之后可以提取吗?

  答: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同时注销账户。

  非住房消费提取

  非销户提取

  职工因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或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非销户提取办理,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销户提取

  职工因以下原因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注销账户: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相关权利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政策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222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天津公积金提取政策+APP/微信小程序/官网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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