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积金缴存手续大全

导语 东营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东营公积金缴存手续的相关信息,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正文!

  一、单位开户登记

  审批条件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印章;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个人账户设立

  审批条件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审批条件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预留印鉴卡;

  (3)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四、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审批条件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的,应提供职工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文件;

  (4)因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造成信息记载错误的,应提供缴存人所在单位的证明。

  办理流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五、单位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汇、补缴办理

  办理条件: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办理条件:如单位职工工资发生变动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每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申请材料:

  (1)职工《工资表》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申请表;

  (4)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账户封存与启封

  办理条件: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由公积金中心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办理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申请材料:

  (1)缴存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的申请书;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决议;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4)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东营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开户办理网点、账号异地转移、个人信息变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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