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改革医保筹资方式,减轻低收入人群负担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03-10作者:胡春艳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我国已经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保障体系,全民医保的目标基本实现,居民医保覆盖近10亿人口。然而过去一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深入多地乡村调研发现,在农村地区医保缴费负担让不少低收入农民难以承受,甚至一部分人已经选择不再参保。他建议,改革医保筹资方式,减轻低收入人群负担。

2023年,我国将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提到每人每年380元。对于筹资标准提升的原因,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称,是统筹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

去年,郑功成先后到广东、贵州、重庆等地的乡村调研,他发现,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村居民反映医保缴费负担加重难以承受,并对未来缴费负担更加担忧。

一些当地村干部反映,农民参保意愿下降,甚至出现村干部为完成任务而代为缴费的现象。一些地方医保部门在推动参保工作时更加困难,担心无法完成预定的居民医保覆盖或参保率目标任务。

事实上,已有一部分群众因缴费标准上涨而选择不再缴费参保,这意味着有人开始因不能承受缴费负担而不再享受医疗保障。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乡居民医保人数从2019年已经开始逐年下降。

郑功成注意到,眼下居民医保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医疗费用支出的上涨和医保待遇的提升倒逼医保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是连年提高的个人缴费标准给低收入参保者带来的缴费压力持续增大,进而影响到全民参保。他认为,现行个人筹资方式对居民医保制度的不利影响在显著扩大。

他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按照人头缴纳等额定额保险费的现行筹资方式,背离了按收入能力承担缴费责任的公平法则,实质上是将医保缴费异化成为市场交易行为,其直接后果即是医保缴费负担与个人收入负相关,即收入越低负担越重,收入越高负担越轻。而医保待遇却呈现逆向调节现象,即高收入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较低收入者高很多,使这一制度不可持续的风险在高速积累。

“迫切需要将优化居民医保筹资机制作为深化医保改革的紧迫任务加快推进。”他建议,将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方式改革列为深化改革的优先项目,尽快研究改革方案,并选择若干地区进行按收入能力缴费的试点。

改革的目标是将现行按人头缴纳等额定额保险费的做法,转化成为根据参保人或其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郑功成说,让人民群众对缴费负担有清晰的预期,即低收入者不仅缴费负担不会增加,而且会适当减轻;而中高收入者则需要承担更多义务。

针对居民收入一时难以准确统计的情形下,他认为可以从粗略估算逐步过渡到精准计算,在一些地区开展分档缴费,根据收入能力分档缴费但享受平等的医保待遇,由此步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正轨。

“当务之急是要将稳预期摆在首位。”郑功成建议,在2024年停止普遍增加个人缴费的做法,同时应当适当降低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落后地区农村居民的缴费标准。而对较发达地区与中高收入者则可以适当调高缴费标准。实行差别缴费,最终实现类似职工医保一样按照个人或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缴费,这是必由之路。

他还提到,要制定合理的收入核算方法,为实现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按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缴费提供科学依据;设定改革时间表,在“十五五”期间全面实现居民个人筹资方式的转化。

责任编辑:郭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