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来自2月,是主管阳江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过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突居倍车船税等10个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保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堤围费等5种规费的征收管理。
2017年11月18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原阳江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