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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申报二О一二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科发计[2011]528号文件,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切实组织好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和优先支持方向

  

  (一)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有重大技术突破、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在行业进步和地方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

  

  (二)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1.优先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建材等行业开发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新产品;

  

  2.优先支持符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产品;

  

  3.优先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4.优先支持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二、申报程序及有关申报要求

  

  (一)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二)申报单位申报流程。1.注册: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陕西省科技厅; 3.报送材料:用a4 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按项目申报清单所列顺序装订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报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商务局(经贸局)。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3.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

  

  四、各有关厅局及部门、各市科技局应严格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数据不真实、装订不合规范的项目,不得上报。

  

  五、请各有关厅局及部门、各市科技局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11月16-2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商务局(经贸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通知及有关材料、申报表格等材料可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或直接由科技部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中下载。

  

  科技厅网址: www.sninfo.gov.cn

  

  科技部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

  

  省科技厅联系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叶正勇

  

  联系电话:87480103

  

  高新区联系人:程育芝 杨杰

  

  项目受理地点:高新管委会1516室

  

  联系电话:88855891 88265931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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