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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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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2008-03-27 22:36)
标签:

法治

执法

博奕

公平

分类: 法之思索
      一月的某一天,偶驾车去上海医院里探望亲人,因医院繁忙停车困难,在医院门口转了一圈,好几处地方似乎都不宜停车,后发现路边一处已停有一辆车,边上尚有空位一个,以为此处当然系停车位于是欣然驻车。
    进医院半小时多,出来一看刚才停车的地方空荡荡的,与我一同停放的车也一起不翼而飞,难道遇到窃贼?绕四周寻觅无果,问路边小店回答说没有注意,小店店主又说你可看看地上有否什么纸条,终于在地上找到小黄纸条一张,上写车辆因违法停车被某区交警支队拖至某地停车场,于是急速打的赶至停车场,发现车子已入虎口。看门老头说,要等拖车交警回来处理后才能放行。再等半小时,交警归来,不容分说,开出罚单,交纳二百大洋后放行。
    一车人气愤不过,回家后决定要把这笔冤枉钱拿回来。作为一个法律人士,俺当然也清楚交警执法的种种漏洞,于是打开笔记本,洋洋洒洒四张纸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蹴而就,力陈交警执法之违法之处,一为程序违法:未出示执法证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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